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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济南康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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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8日,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根据其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及3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和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位于东明县开发区龙王庙村南。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8000m2。目前,企业已建成2个5000m3立式沥青储罐、1个3000m3立式沥青储罐、2个500m3立式沥青储罐、6个100m3立式成品储罐、2个20 m3立式溶胀罐、1个80m3立式橡胶油储罐、1个50m3立式高温沥青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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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办公室、仓库等及其辅助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包括2个5000m3立式沥青储罐、1个3000m3立式沥青储罐、2个500m3立式沥青储罐、6个100m3立式成品储罐、2个20 m3立式溶胀罐、1个80m3立式橡胶油储罐、1个50m3立式高温沥青罐等,可年储存12550t70#A级沥青,并年加工2000t改性沥青。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劳动定员15人,全年生产时间120天,96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编写完成了《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2月31日,东明县环保局以“东环审[2017]296号文”对《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9月投入调试运行。现已具备验收条件。

2018年9月20日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18年9月21日菏泽盛祥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核查了项目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检查了相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2018年10月10日~10月11日河南光远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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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E2018100903),结合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和验收执行标准等内容,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和总结,编制完成了《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9.76%。

(四)、验收范围

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与环评及其批复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同时,参照《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该项目也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沥青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装卸车废气、高温沥青罐、溶胀罐、成品罐等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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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废气和燃气导热油炉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处理系统未收集到的废气和投料、搅拌粉尘。

(1)有组织废气

①沥青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装卸车废气、高温沥青罐、溶胀罐、成品罐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针对沥青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装卸车废气、高温沥青罐、溶胀罐、成品罐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均统一收集后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采用“二级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燃气导热油炉废气

本项目燃气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导热油炉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处理系统未收集到的废气和投料、搅拌粉尘,企业采取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厂区周围均为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对泵类、导热油炉、风机、溶胀罐、高速剪切胶体磨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喷淋液、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回用生产。厂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经调查,企业已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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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厂区西北角。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供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规范生产,将生产区与办公区合理分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项目厂区使用明火。项目罐区、办公生活区、仓库实际配置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制定了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此外,本项目为应对环境风险,罐区设置了围堰,厂区设置了事故水池,完善了三级防控体系。

6、卫生防护距离: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外100m范围内所包括的区域。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北方向130m处的龙王庙村,卫生防护距离以内无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时,生产工况稳定,记录正常。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规模为设计生产规模89.8%。 1、废水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燃气导热油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现场实际监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9.2mg/m3、89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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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济南康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12月8日,东明金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根据其改性沥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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