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师范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68号文件)精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XX师范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发放办法如下:
一、补助经费来源
1.学校按年度下拨的专项资金 2.校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捐款 二、补助发放对象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2.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
4.父母中有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子女; 5.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研究生。 以上困难情况说明需要出示当地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的盖章证明。 三、补助发放条件
1.学习刻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2.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无抽烟、酗酒等不文明现象;
3.享受困难补助金期间休学的学生学校将终止困难补助金的发放;
4.每生每年至多批准一次补助,当年已获得过其他资助者原则上不予考虑; 5.欠缴学费者原则上不予考虑。 四、补助的额度、分配及发放形式
1.补助分为特困和一般困难两个等次,特困学生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每人每年2000元;一般困难学生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3%,每人每年1000元。
2.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各学院将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统一报至学生处; 五、补助的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XX师范大学研究生困难学生
补助申请表(见附表);
2.各学院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并征求导师等方面意见,将申请表及学生家所在地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可用复印件)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经认真审核,批准后生效。 六、本使用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
XX师范大学学生处
XXXX年12月
XX师范大学研究生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
学院名称 姓 名 家庭详细住址 家庭电话 上一学年度是否接受过资助 申 请 人 情 况 (需写明申请理由及该生思想、学习、科研情况) 签字: 签字:
(请注明种类及额度) 专业、年级 性别 学号 本人联系方式 本学年是否已缴纳学费、住宿费 导师意见 班主任意见 学 学 生 院 处 意 意 (盖章) (盖章) 见 年 月 日 见 年 月 日 XX师范大学学生处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