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各科室和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一)公司安全科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科室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二)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督促各科室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三)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四)各科室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a.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b.消防安全制度。
c.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d.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e.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f.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岗位防火责任
(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有关单位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