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 -
“以人为本”,是中央根据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出的一个重要执政理念,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的指导方针,也是实际工作中必须落实的重要原则。以人为本,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历史进步的结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们消费者组织如何将坚持以人为本贯穿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中去应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思想认识要达到新高度
做任何一项工作都要解决认识问题。要提高消费维权的质量和水平依然是如此。因为思路决定出路、认识决定思路,加之,消费维权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任务艰巨而又繁重,对工作的要求非同一般。所以,我们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要有一个新的高度。第一,政治性异常突出。消费者组织的工作具有法定性、国际性、社会性、群众性和弱势群体保护性以及政治性。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体现了当代中国的政治。因为我们的政府是一个“亲民”的政府,采取了很多“亲民”政策。消费者
组织所做的工作都属于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工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也是我们这个组织一直在为之奋斗的神圣使命,我们要充分认识它的政治性所在。第二,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异常突出,我们的社会正向着法制社会发展,人们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消费者组织的维权工作不能停留在已有的水平上,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来强化我们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适应时代要求。第三,客观条件变化异常突出,随着WTO的加入,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三农”问题凸现,商品质量问题国人瞩目。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给消费者组织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的维权工作应该随着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我们在提高认识的同时,必须要紧紧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贴近实际:就是要贴近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工作大局,对当地经济工作全局要心中有数。只有贴近了大局,只有心中有了全局,我们的工作有了方向,才能找到工作的接合点、才能得到党委、政府的认可和关注。贴近生活:就是要关心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大事、要事、天下事。只有贴近了生活,才能比较准确地把握形势、认清形势、紧跟形势,把握时代的脉搏,工作上才能争取主动。贴近消费者:我们做的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我们要关注每一个消费热点、消费难点、消费焦点。由于有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在消费者权益上就有不同的表现形势,尤其是在热点、难点、焦点上表现是不同的。只有贴近了消费者才能知道消费者现在急的是什么,想的是什么,盼的是什么,要求解决的是什么。所以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对我们从事消费维权工作是非常重要,只有明确了“三贴近”的地位、意义和内涵,才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根本
所在。
二、维权本领要实现新突破
在新形势下,各级消费者组织的工作要为改革开放服务,其维权本领要有新的突破。第一要提高素质。消费者组织是个特别的组织,角色特殊,责任艰巨,提高我们的素质尤为重要。我们既要把群众宣传起来,又要把消费者组织起来;既要要求社会的各个相关部门按照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一些自己的工作,又要自己去策划、组织、协调做好这些工作。这些都需要水平,需要能力,最终结果是素质。否则,就难以开展。第二要提高勇气。要做好维护消费者权益这篇大文章,没有一定的勇气是不行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前无古人,国际维权的工作与国内维权的工作不在一个平台上,没有经验可借鉴。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勇气。勇于吃螃蟹,开拓创新,要在“三个转变”上下功夫。首先要转变位置。不能把我们这个组织混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要以作为取得地位,以发挥自己的职能来提升自己的地位。其次要转变观念,就是要在新形势、新要求、新特点下,变无所谓为无小事;变机关化、行政化为社会化、市场化;变跟着感觉走为跟着时代走;变官气为民气;变乏力为亲和力。第三,要转变作风,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要讲时效,办事不拖拉,不搞形势主义,要讲责任,不搞推、拖、踢,切实为消费者服好务。第四要创新工作机制。随着社会经济和世界大格局的变化和发展,消费者维权工作与以往在特点、形势、任务、背景等各个方面有所不同,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们应该与时俱时。首先,要建立一套考核、评价、激励的机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