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三级企业达标标准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1.以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为依据,编制岗位操作规程; 2.发放到相关岗位。 评审标准 一项不符合扣1分。 3.4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操作规程 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25) 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1.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扣25分(否决项); 2.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应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投产或投用前未编制操作规程,扣25分(否决项)。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三级企业达标标准 1.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评审标准 1.未规定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扣3分; 2.未按规定评审和修订扣3分,漏一项制度扣3.5 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修订 (15)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2.按规定进行评审和修订。 3.在发生有关情况时,应及时评审、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 1分; 3.在发生有关情况时,未及时评审、修订扣3分,漏一项相关制度扣1分。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2.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 三级企业达标标准 1.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 2.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注明生效日期。 评审标准 1.相关人员未参加评审和修订,一项不符合扣3分; 2.修订后,未注明生效日期,扣3分。 3.企业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企业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后,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 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未进行培训,扣3分;少1人次扣1分; 2.现场从业人员, 1人次不清楚扣3分。 相关岗位使用失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个岗位扣5分。 A级要素 B级要素 4培训教育 (100) 标准化要求 三级企业达标标准 1.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2.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 3.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实施。 评审标准 1.未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扣1分; 2.未定期识别培训教育需求,扣2分; 3.未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扣2分; 4.未按照计划实施培训,1次不符合扣1分; 5.有关人员未参加培训,1人次扣1分。 4.1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培训教育管理 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10) 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提供培训教育所需的人员、资金和设施。 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1.无资金计划或资金不落实,扣1分; 2.培训教师不落实或不满足要求,扣1分; 3.培训场所不落实或不满足要求,扣1分。 1.未建立档案,扣5分;每少1人档案,扣1分; 2.培训教育档案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一项扣1分。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按规定记录变更情况。 未记录计划变更情况,一项扣1分。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三级企业达标标准 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1.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 2.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评审标准 1.未进行教育效果评价,扣3分; 2.未制定改进措施并改进,扣2分。 1.未进行全员培训,少1人次扣1分; 2.未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1分。 4.2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管理人员培训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教育 (20) 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1.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扣20分(否决项);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再培训,1人次不符合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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