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劳务合同
【篇一:电工劳务合同】
承包合同书
甲方: 遂宁市锦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水电组)
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多次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盛豪.首港城a区a-08#楼(含车库)。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 三、包工形式:水电安装劳务人工承包
包人工、包机械、包工具、包低值易耗品,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四、承包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更改通知等a-08#楼、a区地下室的水、电、防雷(其中水电一户一表,强、电进入进户门口电箱);a区施工的临电、临水以及工程所需临时水电安装、维护等工程。(塔吊的所有用电及照明及宿舍、办公室,临水电安装。)按设计施工图纸、规范施工。
1、基础、主体工程中的强、弱电的预留预埋给排水管道(含雨水管、空调冷凝水管等及其他管道的预埋)工程的安装。 2、埋设管道的管沟开槽。
3、管道及布线所用管材的预埋,电梯井预埋。地下室车库电缆主桥架及主电缆,水表箱二次加压供水管网。
4、承包工程的各项检测、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
5、工程所需的一切临电、临水(含临时设施用水电)的安装与维护。 6、水电材料计划由乙方提供后甲方购买,所需材料库房内领取,并保管,最终材料领取量与决算量相等。如领取量大于决算量由乙方负责赔偿。
7、下脚材料的清理、收捡,工完料清,文明施工。
8、给排水安装工程:给排水管所有的预留、预埋;给水管安装,给水在自来水公司提供的给水管井内工作表后,按设计图接到主楼的各户。给水立管在卫生间、厨房、阳台、洗衣房预留按设计图;按
设计图建筑主体内所有建筑水管安装(排水立管在卫生间预留按设计图),并接至室外检查井。积水坑排水系统的安装,至室外检查井。
9、电器安装工程:防雷接地预留及安装等,供电系统从供电单位提供的表箱后按设计图接到楼层过道电表箱至入户配电箱,楼层过道内的应急照明、普通照明的预留预埋详设计及变更;普通照明只含公共过道及楼梯间的安装,过道桥架的安装;所有电气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电梯呼叫盒)。
10、所承包工程的内外土石方槽(坑)开挖,回填在内。
11、有义务和责任积极配合工程现场所需工作,检测、检验、验收等项目的劳务(达到规范要求及质量合格标准),不另计费。 五、施工机具、辅材供应:
1、乙方自行提供施工作业所需的机具、设备、性能满足施工要求,保证在运行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2、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材包括:封口胶、封口带、电胶布、焊条、扎丝、钜皮、麻线、钉子、雨具、安全帽、安全带、泡沫等。 六、工期
1、按甲方进度计划为准。
2、工程质量:本工程在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图纸以及现场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验收合格,否则乙方承担返工费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进行施工,正确使用建筑“安全三宝”的安全防护及维护工作:各施工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尽”随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场地清洁、材料堆码整齐有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每次安全验收必须一次通过否则由乙方承担二次验收费,并承担相关损失(如停工整改)。 2、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承担以下处罚:
(1)未戴安全帽对工人处罚50元/人次,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未系安全帽、安全带每人每次20元。
(2)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对工人处罚50元/人次,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
(3)临边及高空作业未拴安全带或安全绳处罚100元/人次。 (4)酒后作业处罚200元/人次。
(5)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不论对错双方处罚200元/人次,对不听劝阻的班组或个人处罚500元/次,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作业班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6)高空抛物处罚500-5000元/次
(7)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私拉乱接电线和未经项目部同意私自用施工电器处罚100元/人次。
(8)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施工机械处罚200元/人次。
(9)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再次限期整改并处罚金200元/次。
(10)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随做随清理,材料的堆码及转运及时,卸运到指定地点堆码,或到操作位置,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及到库畅通,否则清理现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200-500元罚款。
(11)对聚众闹事或殴打管理人员,罚款班组5000元/次。
(12)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有盗窃甲方材料事件罚款300元/次,在工程款中扣除、并追踪相应经济损失。同时该人员开除、不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处罚300元/次。
3、乙方责任:如乙方违章、违纪操作或违反《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一切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每次事故费用在贰万元内(含贰万元)由乙方承担,若事故费用超过贰万元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1)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 收标准、文明施工、技术交底、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贯彻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交底,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甲方规定或达不到规范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劳务款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及时上报甲方,并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甲方认定后,
由甲方组织施工,乙方须承担一切费用。(若因材料原因,则由甲方负责)
(4)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及要求,必须经甲方检验后方可进场,在使用前须通过甲方的验收,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保养制度,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须在质检站竣工验收前将所做工程部位作一次全面自检并达到验收标准,并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6)乙方自行处理施工过程中来自周边人员的影响。
【篇二:电工劳动合同】
编号:
电 工 劳 动 合 同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岗位、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任职 岗位,合同期限自 年 月日至年月其中试用期自至年 月 日。
二、职业要求与工作纪律
第二条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信息,自觉遵守甲方制定 的工作纪律、执勤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乙方的岗位职责是:对所负责范围内的电器电路设备运行 全面负责,检修小区范围内电器电路系统,确保辖区电器系统设备安全运行,以及完成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其他具体相关职责。。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和相关考勤规定上下班、休息休假。具体要求:
第五条 乙方工作地点: 。 三、劳动报酬
第六条 试用期工资为元,合同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其中绩效工资占20%。
第七条 甲方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的80%。其余20% 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
第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依照新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 法履行的,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 式续订本合同。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
第十一条 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正 式员工)在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辞职的或非正常离职的,并以此给甲方工作秩序等方面带来影响的,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当月工资及绩效考核工资。
第十二条 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三条 乙方因非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的, 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制定的工作纪律、职业规范和规章制度均视为本合 同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 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日 年
【篇三:电工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