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三章职业法规0.1本章知识框架0.2考情分析从近年历次考试情况来看,本章考查单项选择题共4题,每题2分,共计8分。本章考查职业法规中相应的法律条文内容,重在理解与识记,着重掌握《城乡规划法》与《招标投标法》。本章只涉及到部分法律法规内容,另外还有《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等未在文中一一阐述。第一节职业法规分论1.1历年考点一览表1/68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说明:2010年第16题的考点已过时,因此不在上表中显示;若上表中有重复题号,源于部分题目涉及多个考点。1.2考点详解考点一:城乡规划法★★★★1.城乡规划法的效力范围(1)时间效力我国《城乡规划法》于2007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对《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2/68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2)空间效力《城乡规划法》适用于一切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主体和行为。该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以下5种规划:①城镇体系规划;②城市规划;③镇规划;④乡规划;⑤村庄规划。2.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原则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典型例题】我国城乡规划的原则不包含(A.关注民生B.可持续发展C.城乡统筹D.公平、公正、公开【答案】D)。[2018年真题]【解析】《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3/68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要。规定中“改善生态环境”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等内容属于“关注民生”;“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和“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等内容属于“可持续发展”;此外,规定中还提到了城乡统筹。因此,该规定不涉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城乡规划的制定(1)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①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2)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的制定①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②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③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较大的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④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⑤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⑥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4/68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两类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两类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典型例题】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与镇的规划期限一般为(年真题]A.15年B.20年C.25年D.30年【答案】B)。[2010【解析】根据《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3)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和规划公告程序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②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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