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义务之构建
赵箭冰;俞琳琼
【期刊名称】《法制博览》 【年(卷),期】2015(000)032
【摘要】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依法对企业负有勤勉义务. 现行法律对勤勉义务之具体内容缺乏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国有企业对董监高在履行勤勉义务过程中的监督和问责依据不足;董监高在面对勤勉义务的问责时同样缺乏申辩的依据. 可见,构建国有企业董监高勤勉义务的规范体系,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提升董监高自身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基于国有企业董监高勤勉义务的特殊性,从设定董监高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主要内容、免责条件及建立董监高勤勉义务的规范体系等四个方面,阐述了作者对国有企业董监高勤勉义务构建的法律思考,以期为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董监高勤勉义务规范提供有益的借鉴.
【总页数】2页(188-189)
【关键词】国有企业;董监高;勤勉义务 【作者】赵箭冰;俞琳琼
【作者单位】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 杭州 310013;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 杭州 3100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1.91 【相关文献】
1.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义务 [J], 滕丹丹 2.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诚信义务的规制 [J], 张进才 3.国有企业控股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J], 韩会龙 4.产业政策变化后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研究 [J], 武飞飞; 骆正清 5.如何认定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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