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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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
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要一个最契合题意)
1.下列哪一案子应由公安机关直承受理立案侦办?____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砍伐许可证案 B.吴某损坏乡长推举案
C.负有挽救被拐卖儿童责任的李某使用职务阻止挽救案 D.某地从事试验、保藏盛行症菌种的钟某,违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的有关规矩,形成盛行症菌种分散构成违法的案子
参考答案:D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统辖最重要的是公民查看院的立案统辖规模。《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矩:“贪污贿赂违法,国家作业人员的不尽职违法,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使用职权施行的不合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不合法搜寻的侵略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以及侵略公民民主权利的违法,由公民查看院立案侦办。……”A选项中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砍伐许可证案归于国家作业人员的不尽职违法,应由查看院立案侦办,不该选。B选项中损坏推举案归于侵略公民民主权利的违法,公安机关、公民查看院均有或许有统辖权。假如吴某是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并系使用职权施行损坏推举,则该违法应由公民查看院立案侦办。而本题问的是“应由公安机关直承受理立案侦办”的景象,所以B不能选。C选项中李某使用职务阻止挽救被拐卖儿童归于国家作业人员的不尽职违法,应由公民查看院立案侦办。D选项中钟某涉嫌盛行症菌种分散罪,该罪不归于公民查看院立案侦办的规模,应当由公安机关直承受理立案侦办。答案是D。
2.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胨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爱情联系。公安机关遂作不立案决议,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告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议不服而采纳的哪一项办法不契合法令规矩?(2007年试卷二第35题)
A.向该公安机关恳求复议 B.要求县查看院撤消该不立案决议 C.恳求该具查看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参考答案:B
立案监督[解析]被害人的报案或许指控是立案的重要资料来历。《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矩。公民法院、公民查看院或许公安机关关于报案、指控、揭发和自首的资料,应当依照统辖规模,敏捷进行查看,以为有违法现实需要追查刑事责任的时分,应当立案;以为没有违法现实,或许违法现实明显细微不需求追查刑事资任的时分,不予立案,而且将不立案的原因告知指控人。指控人假如不服,能够恳求复议。《公安部规矩》第163条又规矩了关于有指控人的案子。决议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不予立案告知书》,在7日内送达指控人。指控人对不立案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不予立案告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议的公安机关恳求复议。原决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恳求后处10日内作出决议,并书面告知指控人。依据以上法令规矩,本案中的辛某作为指控人,能够向该公安机关恳求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矩,公民查看院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的,或许被害人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向公民查看院提出的,公民查看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理由。公民查看院以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告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告知后应当立案。依据此条规矩。假如被害人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能够向公民查看院提出,要求查看院进行立案监督。这儿所说的查看院,应当是同级公民查看院。因而,本案中的被害人辛某能够向县级查看院提出,恳求该县查看院进行立案监督。选项C也是正确的。 选项D中说到了自诉问题。咱们首要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