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填坚硬、硬塑性粘土 1:0、5—1:1.50 3 碎石类土 充填砂土 1:1.00—1:1.50 4.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5.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 此时可以不放坡,但我们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6、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我们将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机具,缩短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工程。
1)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沟(槽)时,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士推离坑、(槽)的两侧。
2)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土方工程时,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每层的中心线地段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
工方法有两种: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侧向挖方法:挖土机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4)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应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l/2,如挖土深度超5m时,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7、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1)在开挖过程中,随时检查挖土方的边坡的状态,垂直下挖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2)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不应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
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将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8、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1)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2)开挖出来的土方,在有条件的场地堆放,并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将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9、雨期施工:
1)土方开挖不宜在雨季进行,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2)雨期施工在开挖土方时,需十分注意边坡的稳定性。必要时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
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质量保证措施 1、保证项目:
1)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标高 十0 —50 —0 不允许 检 验 方 法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2 长度、宽度 3 边坡偏差 四)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材准点、桩木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并经常测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推水准点也应定期复
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与设计人员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对其进行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层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我们对此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我们将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采取措施,防止损坏管线,避免造成严重事故。
二、景观道路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一)测量放样 1、中线复测和固定
1)复测并固定施工路线主要控制点,恢复失落的中桩。 2)复测并固定为间接测量所布设的控制点,如三角点,导线点等桩。
3)当路线的主要控制点在施工中有被挖掉或埋掉的可
公园景观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