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章程
第一章章程总则
翰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成立于2012年9月,是由嵩县中专学生科领导下的一个学生社团组织。书画社团以服务同学为核心,为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营造人文校园和谐校园。同时更加充分地发挥当代中专生的才华和展示中专生的精神风貌,扩展中专生知识广度,激发中专生的学习热情,也为广大同学在校期间能有提高书写水平,锻炼自身能力的机会,我校书画艺术社团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特制定本社团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翰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
第二条:社团性质:社团于2012年9月经学生科批准,到如今社团走过了3年,在这3年之中,社团本着“弘扬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中专生文化素养,陶冶中专生艺术情操”的宗旨,通过举办书法、绘画比赛,组织观看书法讲座、授课等其他形式,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会员,同时社团与其他社团加强联系,交流思想,互递心得,汲取经验,促进了社团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指导思想:翰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以坚持为学生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新生艺术规律,广泛团结组织书法爱好者,为繁荣和发展书法艺术事业,弘扬优秀文化传统,为学校,为社会的精神文明的发展建设而奋斗
第二章人事制度
第一条、书画社团组成:书法社团人事组成有社长、副社长、
各部部长和干事、会员
第二条、社团领导成员产生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质端正,积极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能力、抱有责任感工作方面要求办事认真,态度积极,拥有踏实肯干,甘于奉献和团队协作的精神,并具有处理学习与工作间关系的能力
(三)学习成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全面发展,有一定书画专长,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
第三条、社团干部评定办法
(一)整个部的运行机制是否完善有序;人员分工是否合理。
(二)看其在大型活动中的表现。是否做好本部工作,并同其他部协调一致。
第四条、部门干事评定方法:
(一)看其工作是否积极与服从安排,能否切实作好本职工作。
(二)在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对协会作出的各项表现。
第三章干部职能
第一条、社长职能:
(一)把握大局,负责社团主要事物的决策
(二)负责对各部门及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三)接受学生科和团委工作任务,并向下部下达工作任务
(四)负责相关校外活动与校内其他社团的相互活动
(五)为对外事务交涉与本社团和其他组织联系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副社长职能:
(一)配合社长管理社团工作。社长缺席时暂时行使社长职权
(二)总体协调与管理社团各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部长职能
(一)接受上面任务,下达其下各自部门干事工作任务
(二)协助、负责并监督其下干事工作情况
第四条、各部干事职能:
(一)完成各部部长下达的任务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部门职能
第一条、秘书处职能:
(一)申请社团活动场地,向学生科告知社团活动举办情况
(二)完成临时性通知的传达工作
(三)组织会员参加社团活动,对社团各个成员进行考勤、表现的记录及年终考核等
(四)建立干部会员档案,对干部会员进行评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