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福利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岗位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
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条
下面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三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
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
(一) 养老保险 (二) 基本医疗保险 (三) 失业保险 (四) 工伤保险 (五) 生育保险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统一将统筹保险上交政府有关部门,并记入个人养老
保险手册。 第六条
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
(一) 补贴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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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休假福利 (三) 培训福利 (四) 文娱福利 (五) 设施福利
第三章 福利待遇的形式
第七条
物质激励型福利:它是为增强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性而建立的福利
项目,主要包括如下种类:
(一) 时间奖励:包括带薪和不带薪休假、病假等。 (二) 现金奖励:午餐补贴、节日补贴等。
(三) 服务奖励:如自助计划资助、娱乐项目、旅游项目、健康项目、
财务和法律咨询等。
第八条
现金型福利和非现金型福利:前者指以货币的形式给付的福利;
后者指以非货币形式给付的福利。 第九条
即期性福利和延期性福利:前者一般是在职期间可以获得的福利;
后者一般是退休后可以获得的福利。 第十条
固定福利和弹性福利:弹性福利是公司提供的,允许员工在规定
的时间和现金范围内,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选择和调整的福利项目。
第四章 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十一条 养老保险:按照厦门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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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支付养老保险,其计算基数为个人上年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22%,其中公司缴纳14%,个人需缴纳8%;公司每月为外来员工支付养老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缴纳比例为16%,其中公司缴纳8%,个人缴纳8%。
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本市户籍员
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本人上年末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10%,公司缴纳8%,个人缴纳2%;公司每月为外来员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缴纳比例为6%,其中公司缴纳4%,个人缴纳2%。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本市户籍员工支
付失业保险,其计算基数为个人上年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3%,公司缴纳2%,个人缴纳1%;公司每月为外来员工支付失业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缴纳比例为2%,由公司全额缴纳。
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
行业费率,由公司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生育保险:本市户籍企业员工、外来员工以职工上年度个人月平
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计缴,由公司全额缴纳。(不得低于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第十六条 公司提供的补贴福利包括:
(一) 午餐补贴:公司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随每月工资一
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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