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退关:已完成报关手续放行的货物,因特别情况,如无舱位,货短少。不能装船,要向海关申报退回,退关货物应在运输工具结关之前或自退运之日起三天内办理手续。 2. 海运进口货物的跟单流程:
也视贸易条件不同而有不同。CIF CFR条件进口,由出口方租船订舱。我们进口货物大都按FOB贸易条件进口。我们自已安排船。跟单程序如下: (1) 租船订舱:
(2) 发派船通知:船位订下后,将船名,船期通知出口方,使其按期备好货,装船。
(3) 办保险:我们收到国外卖方装船通知后,即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
(4) 汇集单证:各种进口单证是办理进口报关,报验,接交等不可缺少的凭证。
(5) 办理商品登记:凡法检商品货到后,我们要凭进口货物通知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登记。而后海关才受理报关。
(6) 报关:所有进出口货物都需向海关申报。货物在经海关查验与申报内容一致才可放行。
(7) 监卸和交接:船到港卸货前一般有理货公司理货。他代表船方将进口货物按提单,标记,唛头清点件数,验看包装后拨交给进口方。(核对标记对否?是不是应接的货。对破损的货物内外包装要有记录,作现场拍照。查清损失的具体数量,查明残缺
的原因和责任人,索要证明以进行索赔。 3. 集装箱运输货物的跟单流程: 出口跟单流程:
(1) 订舱(订箱)。按货的体积订箱。20’ 29 – 30 17.5t 40’58 –61 22.5t 40’H 68-71 27.5t (2) 接受托运,发送空箱
(3) 整箱货的装箱与交货:装箱前(不得晚于装箱前2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
(4) 拼箱货的装箱与交货:货送货运站。该站人员清点接收。 (5) 货物进港:在船吊装前24小时截止货进港。 (6) 换取提单:货进场的收据是换取提单的凭证。 (7) 装船: (8) 寄送资料: 进口:
(1) 寄送资料 (起运港的船公司在货船到港前〈近洋24小时,远洋7天〉用传真或邮寄向卸货港提供提单副本,舱单,装箱单等货物清单。
(2) 分发单证:船公司或其代理应及时地将起运港寄来的有关货运单据分别送给有关的进口货代或收货人。以使货到港前做好准备。
(3) 发到货通知:船公司预告到港日,船到港后发正式到货通
知。
(4) 换取提货单:收货人持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换取提货单。 (5) 卸船提货:办理进口报关。
(6) 提货时发现铅封损坏,或箱子破损,要与货运站共同签认,以便向船公司索赔。 4. 货运单据的制作:
(1) 海运单据: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主要内容:L/C 号或S/C号,品名,数量,箱数,金额,船名,开航日,到港日等。
(2) 航空运单(Airway Bill)是运输单据,而不是提货的凭证。 (3) 集装箱货运单据:托运单(9联单)和 装箱单 5. 货物的通关与报关流程及操作:
(1) 货物的通关程序及流程:接受申报 ——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放行。
(2) 货物的报关则包括:进出口申报——查验——交税——提货或装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