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元税讯
自贡汇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期 一、最新文件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32号(在办理衡宇权属变更记录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份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0]110号(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玉米深加工生产除饲料产品之外的货物,不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计提进项税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增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20]50号(增强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盈利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及增强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址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域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
收治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国税发〔2020〕22号(建筑企业在省内设立的跨市、州项目部不实行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不能提供外管证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进程中,通过归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数或部份实物资产和与其相关联的债权、欠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二、问题解答
一、企业向股东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是不是能够直接进行扣除? 二、修缮与修理修配是缴纳营业税仍是增值税?
3、企业中央空调修理费可否作进项税额抵扣?
4、公司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资金往来如何进行税务处置?
最新文件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2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打算单列市财政厅(局)、地址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及其细则的规定,现对购房单位和个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明确如下: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衡宇权属变更记录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衡宇权属变更记录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请遵循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份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打算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控制玉米深加工过快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暂停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玉米深加工生产除饲料产品之外的货物,不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计提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增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国税发[202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打算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址税务局:
202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增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治理的通知》(国税发〔2020〕54号),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取得踊跃成效。依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税收调剂收入分派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熟悉新形势下增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收入分派问题高度重视,强调要合理调整收入分派关系。税收具有调剂收入分派的重要功能,《建议》要求“增强税收对收入分派的调剂作用,有效调剂太高收入”。《纲要》提出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剂力度”。做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关于有效地发挥税收调剂收入分派的职能作用,增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固,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将增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作为当前和尔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完善征管手腕,创新治理和效劳方式,为加速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派格局做出踊跃尽力。
二、不断完善高收入者要紧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贯彻落实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以非劳动所得为重点,依法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征管。
(一)增强财产转让所得征管
1.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