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勤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确保职工乘车安全,使通勤车运行做到有序、安全、便利、舒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企业职工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员工,以及其他经公司许可,可以利用通勤车上下班的人员。
第三条 企业根据通勤人员人数、居住地情况安排通勤车路线、站点、发车和停车时间,经企业负责人确定,以确保每位通勤人员均有座位。
乘车路线将根据实际情况,按季节和员工要求,定时、定点调整,通勤人员如需修改乘车路线或向企业提出建议,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
第四条 通勤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通勤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通勤工作秩序。
(1)通勤人员应支持通勤车管理人员为您提供的服务工作,服从通勤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2)通勤人员应按各自始发站的时间,合理安排出行,提前到达候车点,以免误车,误车人员需自行在规定时间到达企业。通勤人员乘车时,应凭通勤一卡通刷卡上车,对号入座,车辆未停稳妥,严禁上下车。
(3)通勤人员乘车时要着装干净整洁,不得穿着有油污、粉尘等可能污染车内环境的服装乘车。
(4)通勤人员应文明乘车,自觉遵守“乘客行为规范”,严禁在车内吸烟和乱扔杂物,禁止将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扔出车外。
(5)通勤人员不得在车内打闹和大声喧哗,不得在行车期间同司机讲话,强迫司机高速驾驶,违章停车。
(6)通勤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乘车,一经发现,通勤车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
(7)通勤人员乘车时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下车时请勿遗忘。第五条 通勤车驾驶人员与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管理办法:
(1)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衣着整洁,用语文明礼貌,驾车安全文明。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规定时速行驶,精心维护车辆,做到安全、准点,车辆内外要保持整洁、舒适、无异味。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提前或者推迟发车,发车前要进行车辆常规和主要部件检查,确保安全准时。
(4)遇有雨雪等恶劣天气,要根据路面的实际可行情况,安装防滑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在车辆起步、停车、人员上下车时,要集中注意力,宁慢勿快,做到安全第一。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平稳,不准开英雄车,不得违章超车、超速,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如有违法违章,被扣车、扣证、罚款,均应当由当日值班司乘人员自己负责,费用自理。同时,企业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以罚款或者解除聘用。
(6)工作时间严禁司乘人员喝酒上岗。严禁违规私自出车,严
禁私自改变正常通勤路线或者私自将通勤车交予他人驾驶。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应由当日值班司乘人员自己负责,费用自理。同时,企业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以罚款或者解除聘用。
(7)通勤人员上车时应检查其是否佩戴通勤一卡通并刷卡,严禁非本企业人员搭乘通勤车。
第六条 通勤车由办公室车队统一负责管理和调度,通勤车日常加油、保养、维修、年审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通勤车夜间在市区停放时,本车司机应当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车队不确定停车点、费用由企业报销,安全责任由本车司乘人员负责。
第七条 除正常通勤出车外,司乘人员对企业、办公室调度安排的紧急任务派车的,每次出车都要有完整的出车记录。出车记录内容包括:用车时间、用车单位、起止地点等。
第八条 通勤车用油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通勤车需要加油的,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专人报告,第二日由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跟车加油。
第九条 办公室每月应当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盘点,核定用油量是否正常,计量每百公里耗油量,对耗油量异常的车辆,一经查实,由该车司乘人员予以解释说明,无正当理由的,企业有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或解除聘用。
第十条 通勤车发生交通事故,司乘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将事故情况通知该车辆所在保险公司,同时将现场情况上报车队,以便车队及时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