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欣泰电气IPO造假 (一)案例介绍
丹东欣泰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是辽宁欣泰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子公司,基本业务是制造、加工和销售各类电抗器、电容器等多种变压器设备。于2011年3月,欣泰电气第一次申请上市,可是并没有受到监管机构允许。欣泰电气按照审核建议对辽宁省欣泰的部分经营资产进行收购吞并,但于是同时,收购后欣泰电气的经营收入并未上升,反而降低了。另外,辽宁欣泰控股股东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亏损,这对欣泰电气的经营业绩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巨大影响。所以,欣泰电气最后仍不能上市。
在2011年11月,向证监会欣泰电气再次提出上市申请。欣泰电气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上市。欣泰电气的主要产品上市成功后产量大幅增加,但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有所下降,与生产经营的总原则完全不符。除此之外,欣泰电气表现十分普通,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下降的趋势,每一年所欠债务也日益上升。因此,上市后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欣泰电气。
欣泰电气除了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证监会的同意,还在募集资金上动了手脚,并没有进行如实的汇报,同时对资金募集的进度也并未表明清楚,财务报告中更是有多处造假,针对欣泰电气的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辽宁省相关部门终是于2015年6月11日对其下达管制通知。。
有关部门对欣泰电气下达管制通知后不久,证监会也于2015年7月14日再次涉入调查该企业。随着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欣泰电气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16年8月向公安部门报案审查,在审查结果出来后,欣泰电气的相关股票于2016年9月2日停止上市。
有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发布后,该公司也正式开始受到行政责任的相关处罚,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因此于2016年9月6日停止上市,一年的审查过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彻底停止欣泰电气的股票交易。
(二)涉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违法事实及行政责任
1.涉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违法事实分析
针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的审计案件,需要对该企业签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通过下表欣泰电气各年审计师名单我们可以得知,自2013年到2015年欣泰电气任用了两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它们分别是北京兴华和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对于2013年和2014年的审计一直是交由北京天华处理,审计事务所的更换是2015年完成。
表4-1欣泰电气各年的审计师
审计年度
审计机构
审计意见类型 年报审计费用
30万元 50万元 60万元
所在地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市西城区
2013年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标准无保留意见 2014年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标准无保留意见 2015年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无法表示意见
然而欣泰电气并非是资源将审计事务所更换为华普天健的,更换原因是因为有关部门于2015年7月对欣泰电气进行了有关调查,使其不得不在16年宣布更换审计事务所为华普天健。
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进行调查后发现其2013年和2014年的审计报告皆存在着大量的造假数据,这也同时显现了北京天华事务所并没有尽职尽责的完成对欣泰电气的审计工作,并因此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还发现了欣泰电气的具体欺诈行为的实施方法,即该企业下一年期初还款冲回的应收账款是通过其对外借款、单据造假和使用自身钱款而得,存在大量的不实款项,也就是下表所示。
表4-2欣泰电气应收账款冲回笔数及涉案金额(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 2011年
红字冲销笔数 金额
54
14331
发生于1至2月的有41笔,金额共计10449万元,
2012年
138
28495 其中即包括欣泰电气恢复前一会计期期末虚构收回
的应收账款10156万元
备注
发生于1至2月的有74笔,金额共计10004万元,
2013年上半年
85
10559 其中即包括欣泰电气恢复前一会计期期末虚构收回
的应收账款9110万元
2013年 2014年
100 180
11169
发生于1至3月的有70笔,其中即包括欣泰电气恢19521
复虚构收回的应收账款5865万元
关于欣泰电气审计造假的行为,北京天华事务所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针对欣泰电气大量造假信息,北京天华并没有采取尽职尽责的态度完成审计,在2011年到2014年的审计中,先是对本应非常重视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明细账进行了不细致的审查,又没有完全根据审计流程跟进审计项目。例如2013年欣泰电气存在着大量的非正常交易行为和大金额的造假行为,单是随意抽查的358号、433号都能见到端倪,它们皆存在着大量的冲回账目,即应收账款的冲回,可北京天华并未对此做出正确的审计,使欣泰电气得以转了空子。
表4-3应收账款询证函未回函的情况
发函 未回函 实施替 欣泰电气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未进行替代测试)
会计期间
数量 数量 代程序 客户数量
2012年报 2013半年报 2013年报
51 46 24
7 46 22
1 13 8
2 19 7
金额(单位:万元)
2104 5704 4303
除了对应收账款等款项的不重视而产生了大量纰漏,北京兴华还对货币资金等方面的审查做出了错误的审计结果。同时北京天华也没有进行替代程序,这使其对证据的掌握很不充分,间接导致了审计结果存在大量失误,正如表4-3所示,因为没有进行替代测试而导致北京天华对于欣泰电气的账款出入并不够了解,做出了很多虚假判断。
在此次欣泰电气的欺诈审计过程中,北京天华作为一直参与审计的事务所,在2011年到2014年的审计中都存在着大量失误使虚假财务报告的出现成为了可能。在审计期间,北京天华事务所并没有严格按照审计流程,同时面对应该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