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视角下的卓越法律人才协同培养分析——以常州大学
史良法学院模式为例
张建[1,2]; 骆福林[1]
【期刊名称】《《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年(卷),期】2018(000)004
【摘要】卓越是培养法律人才过程中的价值追求和目标要求,具有较为全面的知识、具有将知识转化为行动的实践能力,以及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历史使命感,是卓越法律人才的基本构成要素。根据卓越法律人才的内在规定性及构成要素,学校、地方及民盟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根据自身特点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学校侧重于知识的传递,地方侧重于实践能力的培养,民盟侧重于职业道德和历史感的塑造,是(法律)人才的内在规定性决定了协同的主体,而非相反。 【总页数】13页(P.75-87)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 史良法学院; 民盟; 协同培养 【作者】张建[1,2]; 骆福林[1]
【作者单位】[1]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2]中国政法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2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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