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就是根据工程要求、结构形式和施工条件来确定各组成材料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的表示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以1m混凝土中各项材料的质量表示,如某配合比:水泥240kg,水180kg,砂630kg,石子1280kg,矿物掺合料160kg,该混凝土1m3总质量为2490kg;
另一种是以各项材料相互间的质量比来表示(以水泥质量为1),将上例换算成质量比为:水泥∶砂∶石∶掺合料=1∶2.63∶5.33∶0.67,水胶比=0.45。
1.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基本要求
市政工程中所使用的混凝土须满足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1)满足施工规定所需的和易性要求; (2)满足设计的强度要求;
(3)满足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耐久性要求; (4)满足业主或施工单位渴望的经济性要求; (5)满足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生态性要求。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三个参数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实质上就是确定胶凝材料、水、砂和石子这四种组成材料用量之间的三个比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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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1)水与胶凝材料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水胶比表示;
(2)砂与石子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砂率表示; (3)胶凝材料与集料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单位用水量(1m3混凝土的用水量)来表示。
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步骤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步骤包括配合比计算、试配和调整、施工配合比的确定等。
(1)初步配合比计算
1)计算配制强度(fcu,o)。根据《普通混凝
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规定,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小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fcu,o≥fcu,k+1.645σ
式中 fcu,o——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这里取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值,MPa;
σ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②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不小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