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正式版1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增强员工责任感,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成立奖惩评审委员会 主任:副董事长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助理、工会主席 成员:分厂厂长、部室部长
奖惩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部,由企管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奖惩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
3.2.2企管部负责员工奖惩工作的组织评定、资料存档、落实奖惩等工作。
3.2.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的申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
3.2.4各专业部室负责对奖惩事件提供专业信息和出具专业意见。
4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4.1奖励分为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单独实施,也可合并执行。
4.1.1行政奖励包括: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 4.1.2经济奖励包括: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
4.2惩处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单独实施,也可合并执行。
4.2.1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关系。
4.2.2经济处罚包括: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 5员工奖励管理规定
5.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
5.1.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采取正确措施及时防止各类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
济损失有功者(5万元及以下, 由相关单位共同界定损失); 5.1.2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及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
5.1.3担任临时指派非本职工作的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5.1.4在公司内部组织的技术比武和公司组织参加的县区级技术比武(比赛)获得前3名的主要参与者;
5.1.5揭发或举报违法违规事件或弄虚作假者,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者(5万元及以下);
5.1.6积极维护公司和他人利益,在社会(公司)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有事实依据者;
5.1.7其他应予以表扬的行为。 5.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5.2.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5万元-10万元(含),由相关单位共同界定损失);
5.2.2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受到社会好评并被媒体报道者;
5.2.3在公司组织参加的地级市技术比武(比赛)获得前3名的主要参与者或省级技术比武(比赛)获得前5名的主要参与者;
5.2.4揭发或举报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5万元-10万元(含),由相关单位共同界定损失);
5.2.5在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能源、营销、管理等方面有创新,节能降耗,挖潜增效,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5万元—10万元(含));
5.2.6争取各种政策的奖励或补贴,为公司增效创收者,每次嘉奖增效创收金额的1-5%,全年累计不超20万元;
5.2.7其他应予以嘉奖的行为。 5.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
5.3.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者(10万元—50万元(含),由相关单位共同界定损失);
5.3.2在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能源、营销、管理等方面有创新,节能降耗,挖潜增效,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10万元—50万元(含));
5.3.3在公司组织参加的全国性或行业技术比武(比赛)获得前10名的主要参与者;
5.3.4其他应予以记功的行为。
5.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5.4.1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
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者(50万元以上,由相关单位共同界定损失);
5.4.2在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能源、营销、管理等方面有创新,节能降耗,挖潜增效,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50万元以上,由相关单位共同界定价值);
5.4.3为公司专利、发明、发现、创新或者取得重大成果的主要负责人;
5.4.4其他应予以记大功的行为。 5.5奖励原则
以上奖励事项中核心人员可同时执行行政奖励与经济奖励,辅助人员可给予经济奖励。
6员工惩处管理规定
6.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 6.1.1月度内迟到或早退2次及以下者;
6.1.2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内,未按要求着装者,且无正当理由者;
6.1.3随地便溺、倾倒垃圾、提前买饭、蹲坐马路牙; 6.1.4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或迟到、早退者;
6.1.5未经直接主管批准私自替班的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