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YLZB2019-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修改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没有在本表中列明的条款,以原文为准。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www.gzlyyl.gov.cn)下载查阅。
全文 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现文: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1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的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2.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11.2.3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和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11.2.4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须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11.2.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11.2.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11.2.7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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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11.2.2至11.2.5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现文: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的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2.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11.2.3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和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11.2.4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须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11.2.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11.2.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11.2.2至11.2.5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没有体现经营(或业务)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含经营(或业务)范围的查询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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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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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另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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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示价(如有)。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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