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
烟草打假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烟草打假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强化内控和监督,切实保证打假经费的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县局(公司)打假经费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专卖科负责,财务科配合) 1、核查申报打假成果的真实性。2003年-2006年的打假成果的统计分别是前一年度的10月至当年的9月,成果统计的期间不能有误,申报的打假成果必须有案可查,要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假烟的数量不能包含查获的真烟;烟机机型只能是国家局所规定的特定的6种机型。
2、核查2003年、2004年申报打假经费支出额的真实性。2003年申报的数据为:2002年11月-2003年9月实际支出;2004年申报的数据为:2003年10月-2004年9月实际支出。
(二)制度建设的完整性(专卖科负责,财务科配合) 1、打假经费开支范围及审批程序是否建立相关制度进行有效管理。
2、打假经费开支的依据是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审批
程序是否健全并有效实行。
3、是否制定了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标准。
2003年-2005年市局制定了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各单位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
2006年度打假经费补贴,国家局已明确了对各区县公司的具体补贴金额,市局是否按国家局的标准拨付所属单位。
(三)账务处理的合规性(专卖科负责,财务科配合) 1、打假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执行,检查有无超范围列支打假经费,是否有正式发票或合法收据以及相关案件卷宗材料;打假经费的使用是否存在无标准、超标准现象。
2、打假经费是否按规定程序支付,有无虚报冒领问题。 3、收到打假经费补贴金额是否超过本单位打假经费开支金额,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
4、打假经费是否按照国家局或市局标准拨付给所属单位的。
5、收到工业企业以各种名义给商业企业的打假经费是如何处理的。
6、检查罚没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是否有拖欠、挪用、坐支财
政资金等现象。
(四)整改措施
1、凡属在“打假经费”科目列支不合规的问题,必须按规定进行纠正,其中:属于打假案件超标准支出部分要求按税法规定补缴税款;属于打假经费超范围列支部分要求只进行情况说明,不作账务调整。
2、凡是在财务账上支付的“打假经费”,附件资料不齐的要求必须补齐资料,保证与案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