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铺 租 赁 合 同
公司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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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ZL
为了繁荣易市场,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保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商铺的位置、计租面积及用途
1、位置:甲方将位于市场(以下简称市场)内编号为 栋 层 号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
2、计租面积:租赁商铺的计租建筑面积为 ㎡。
3、乙方承租的商铺用于经营 类产品,具体品牌名称为 , 乙方须严格按照此范围经营,如需更换产品品牌或产品类别,需书面报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产品品牌或产品类别的,一律视同超范围经营,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限
乙方承租商铺的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进场装修时间为 年 月 日,计划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装修和开业,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对乙方承租商铺另作安排,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缴付 1、租金及市场管理服务费:
第一年租金及市场管理服务费交 个月使用 个月;租金¥: 元/㎡/月,市场管理服务费¥: 元/㎡/月,第一年缴付租金¥: 元,缴付市场管理服务费¥: 元(合计¥: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二年租金及市场管理服务费交 个月使用 个月;租金¥: 元/㎡/月,市场管理服务费¥: 元/㎡/月,第二年缴付租金¥: 元,缴付市场管理服务费¥: 元(合计¥: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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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租金及市场管理服务费交 个月使用 个月;租金¥: 元/㎡/月,市场管理服务费¥: 元/㎡/月,第三年缴付租金¥: 元,缴付市场管理服务费¥: 元(合计¥: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所缴付的租金为税后甲方实际所得价款,本次租赁乙方应缴纳的税费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缴纳。
2、物管费按承租商铺建筑面积 ㎡,物管费 3.00 元/㎡·月计算,物管费按年进行缴付。乙方第一年缴付物管费¥: 元。乙方第二年应缴付物管费¥: 元。乙方第三年应缴付物管费¥: 元。
3、乙方缴付的租金费用由甲方指定的置业有限公司收取,并由市置业有限公司给乙方提供租金收款依据。乙方缴付的市场管理服务费和物管费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给乙方提供收款依据。
4、缴款期限:按年支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 年租金和第 年市场管理服务费及第 年物管费。乙方以后每年应向甲方缴付的租金、市场管理服务费及物管费须在前一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5、如乙方未能按时付清租金、市场管理服务费和物管费,甲方按未付款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超过30日未付清,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保留要求乙方付清租金、市场管理服务费、物管费及滞纳金或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力。
6、乙方自用的水、电、通讯、光纤、宽带等经营费用自行承担,公共部分用水、用电等费用由各承租方按其承租商铺的建筑面积逐月进行分摊交纳。
四、产品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签署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产品质量保证金¥: 元整(大写: 元整)。 2、如遇乙方出现产品质量投诉(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鉴定为合理有效,而乙方在10日内不及时解决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有关部门或甲方作出的决定。甲方因此而付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差旅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将从乙方交纳的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3、合同期间,如产品质量保证金减少,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补足差额。 4、乙方退场后一年内未被投诉的,甲方退还产品质量保证金余额。
5、乙方退场后被投诉且未在10日内对甲方的告知予以明确答复,甲方有权先行处理,所需费用,从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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