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0%。
无效:治疗后经行腹痛无改善或加重,痛经程度评价评分积分减少<30%。 2.中医证候疗效评定
痊愈:治疗后经行腹痛消失,证候积分减少≥90%。 显效:治疗后经行腹痛明显减轻,证候积分减少≥70%,<90%。
有效:治疗后经行腹痛减轻,证候积分减少≥30%,<70%。 无效:治疗后经行腹痛及其症状无改变或加重,证候积分减少<30%。 (二)评价方法
1.疼痛程度评分:采用视觉模拟评分法(VAS评分)。 2.证候疗效评价方法: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5年),计算疗效指数=(治疗前证候评分-治疗后证候评分)÷治疗前证候评分×100%。证候评分方法见证候分级量化标准表。
3.观察时间:治疗前及治疗开始后1、2、3、6个月经周期时,于月经干净后3-5天行妇科检查,并进行相关症状评分。盆腔超声、血清CA125检查只在治疗前、治疗结束后第1个月经周期时各做一次。 (三)分级量化标准 1.证候分级量化标准
(1)寒凝血瘀证: 寒凝血瘀证症状轻重分级表 主症 0分 2分 4分 6分 下腹轻微下腹明显下腹冷痛或刺痛经前或经期小腹冷痛、得热痛减 无下腹冷痛或刺痛 冷痛, 冷痛 难忍,须卧床休或刺痛,不或刺痛,息 影响工作影响工作 和生活 和生活 形寒肢冷 次症 经色紫黯有块 月经量少或错后 经行呕恶 经行大便溏泻 带下量多,色白 舌象 无 形寒,肢欠形寒,肢形寒,肢冷如冰 温 冷 无(0分) 无 有(2分) 有 有 有 有 无 无 无 有 无 舌质紫黯,或有瘀斑,瘀点,或舌底络脉迂曲,苔白,记(+)。舌质正常,记(-) 脉象
脉弦、涩或沉紧,记(+)。脉平,记(-) (2)气滞血瘀证:
气滞血瘀证症状轻重分级表 主症 0分 2分 4分 6分 小腹胀痛小腹胀痛小腹胀痛或刺经前或经期小腹胀痛、拒按 无小腹胀痛 或刺痛不或刺痛明痛难忍,须卧适,不影响显,影响工床休息 工作和生作和生活 活 情志抑郁或无情志抑情志抑郁情志抑郁情志抑郁或烦烦躁易怒 郁或烦躁或烦躁易或烦躁易躁易怒明显,易怒 怒,经前出怒,经前明持续存在 现 次症 经色黯红有块或排出不有 畅 经前乳房胀痛 肛门坠胀 有 有 无 无 无 无 有(2分) 显 无(0分) 经期先后不有 定 经量或多或少 舌象 脉象
(3)肾虚血瘀证: 肾虚血瘀证症状轻重分级表 主症 0分 2分 小腹坠痛,不影响工作和生活 4分 6分 有 无 舌质黯红,或有瘀斑、瘀点,或舌底络脉迂曲,苔薄白或薄黄,记(+)。舌质正常,记(-) 脉弦或弦涩,记(+)。脉平,记(-) 小腹坠痛小腹坠痛难忍,明显,影响须卧床休息 工作和生活 经行小腹坠无小腹坠痛 痛 腰膝酸软 次症 经色淡黯或夹块 无腰膝酸腰膝酸软腰膝酸软腰膝酸软,较难软 不适 明显 无(0分) 无 忍受 有(2分) 有 月经量少或错后 头晕耳鸣 夜尿频多 性欲减退 舌象 脉象
有 有 有 有 无 无 无 无 舌质淡黯,或有瘀点瘀斑,苔薄白,记(+)。舌质正常,记(-) 脉沉细或沉涩,记(+)。脉平,记(-) (4)湿热瘀阻证: 湿热瘀结证症状轻重分级表 主症 经前或经期小腹胀痛或灼痛 0分 2分 4分 6分 小腹胀痛小腹胀痛或小腹胀痛或灼无小腹胀或灼痛,不灼痛,明显,痛难忍,需卧痛或灼痛 影响工作影响工作和床休息 和生活 0分 带下量正常 1分 生活 2分 3分 带下量多 色黄质稠 或气臭 带下量较带下量较平带下量较平时平时增 时 增加1倍以加1/2以内 增加1/2~上,需用护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