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
继电保护通信通道运行管理办法
广东电网公司 2006年1月
目 录
1 总则
继电保护通信通道是指传送输电线路保护信号的通道,是输电线路继电保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线路保护信号正常传输的重要手段;是输电线路可靠运行的重要基础。
为加强对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运行管理,依据《中国南方电网通信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力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运行管理,各级通信运行管理单位、通信设备(光缆)维护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2 机构职责分工
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运行维护管理应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的组织原则,各级通信运行管理单位、通信设备(光缆)维护单位应努力做好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正常运行。
广东电网公司电力通信中心负责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业务管理,协助省公司有关部门对继电保护通信通道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 广东省电力通信有限公司主要职责
2.3.1 负责省级通信调度直接调度范围(以下简称省通调范围)内的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协调工作;
2.3.2 负责省通调范围内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2.3.3 组织相关通信设备(光缆)维护单位配合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单位组织的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工作,组织做好省通调范围内相关通信通道的检测工作;
2.3.4 负责受理省通调范围及跨地区的220kV及以上线路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故障报告、计划检修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3.5 负责省通调范围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运行方式变更、临时运行方式制定,组织相关通信设备(光缆)维护单位做好通道开通工作; 2.3.6 执行南网总调下达的继电保护通信通道故障处理、运行方式变更及定期检验工作;
2.3.7 负责省通调范围内的继电保护通信通道反事故措施的安排与组织实施工作;
2.3.8 负责协调通信专业人员和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在运行中的相关工作。
2.3.9 广东省电力通信有限公司设通信调度部门,行使省级通信调度职能。
地区(市)供电局(电厂)通信运行管理单位职责
2.4.1 负责地区级通信调度直接调度范围(以下简称地通调范围)内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协调工作;
2.4.2 负责地通调范围内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2.4.3 组织相关通信设备(光缆)维护单位配合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单位组织的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工作,组织做好地通调范围内相关
通信通道的检测工作;
2.4.4 负责受理地通调范围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故障报告、计划检修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4.5 负责地通调范围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运行方式变更、临时运行方式制定,组织相关通信设备(光缆)维护单位做好通道开通工作; 2.4.6 执行省级通信调度下达的继电保护通信通道故障处理、运行方式变更及定期检验工作;
2.4.7 负责地通调范围的继电保护通信通道反事故措施的安排与实施工作;
2.4.8 负责协调本地区通信专业人员和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在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2.4.9 地区通信运行管理单位设通信调度部门,行使地区级通信调度职能。
市供电局(电厂)通信设备(光缆)维护单位职责 2.5.1 做好所负责通信设备(光缆)的维护工作。
2.5.2 执行各级通信运行管理单位下达通道故障处理的通信调度命令;
2.5.3 执行各级通信运行管理单位下达运行方式变更的通信调度命令;
2.5.4 执行各级通信运行管理单位下达设备、通道定期检验工作的通信调度命令;
2.5.6 负责向各级通信运行管理单位报告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的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