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项目工程部是技术标准、规范的主管部门,负责与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管理。
(一)负责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二)负责公司适用的国家和行业、中国建筑标准化协会,企业颁布的技术规范识别
(三)负责建立和发布项目适用的现行技术规范有效版本目录及其更新。
(四)负责中建总公司、中建四局及公司颁布的技术规范发放和管理。
2.项目总工负责本项目的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时使用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并建立项目使用的技术规范有效版本控制清单
3.信息获取途径 (一)上网查询。
(二)订阅相关报刊杂志或去专业书店查询 (三)公司或上级单位通知
(四)经常与公司或上级等有关部门联络询问 4.技术规范的搁置
(一)所购置的标准规范必须是当时有效的版本 (二)技术规范只购置单行本,不得购置合订本 (三)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由技术部提出配置计划,经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购置。
(四)项目部建立购置技术规范台账,填写《规范标准清单》。
5.技术规范的发放
(一)技术规范的发放只针对个人
(二)工程部应识别和确定项目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工程部配置、发放施工技术类规范,应填写《技术规范发放管理台账》进行受控管理
(四)工程部应根据标准规范的发放情况及时更新《规范标准清单》
6.当标准规范作废时,工程部在发放有效的版本时回收作废版本,将作废标准规范加盖作废印章,与有效版本隔离存放,集中销毁。
7.工程部识别的规范应针对项目配置齐全,且配置的标准规范应为当前有效版本,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保证项目使用的技术规范的有效性。
8.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和图纸节点,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技术规范的学习和讨论。
9.当清单中标准规范发生变化(修订、作废)时,应及时更新清单
10.项目资料员为技术规范的保管人,借阅期间技术规范如有遗失,应由借阅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