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公司为管制采购物料品质,使其符合设计规格及允收品质水准,物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凡本公司采购物料或本公司自制加工产品均适用本规定。 3.权责单位 3.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办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3作业部门:品管部IQC 4.检验规定 4.1抽样计划 依据MIL-STD-105E单次取样计划。 4.2品质特性 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和特殊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 4.3检验水准 4.4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品质标准之瑕砒,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 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为严重缺陷,用CR表示。 不能达成支配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MAJ表示。 并不影响支配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N表示 4.5允收水准(AQL) AQL即Acceptable Quality Leval,是何以接收的品质不良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收品质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本公司对进料检验时个缺陷等级之进料允收水准为: 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同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因此,如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高于上述标准,应以客户标准为依据。 4.6检验依据 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5.作业内容 5.1 供应商交送物料,经仓管人员点收,核对物料、规格、数量相符合后,予以签收,再交进料品管部门(IQC)验收。 5.2 品管IQC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填于《进货检验报告表》。 5.3品管IQC判定合格(允收)时,需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贴上合格标签并加盖“IQC PASS”章,由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5.4品管IQC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须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品管主管审核裁定。 5.5品管主管核准不合格(拒收)物料,由品管IQC将《不合格品报告》交给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退货及改善事宜,并在物料外包装标签上盖“REJECT”拒收章。 5.6品管部门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遇下列情况由供应商或采购向品管部提出予以特殊审核或提出特采申请。 5.7品管部对供应商或采购之要求进行复核,可以作出如下判定: 5.8通过核定属于特采(让步接收)范畴的物料,视同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由品管部“ 特采” 章标识并作后续跟踪。 5.9供应商对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须在限期内,配合本公司之需求予以必要之处理后,再送请品管部重新验收。 5.10进料品管IQC应对每批物料检验之记录予以保存,并作为对供应商评鉴考核的依据。 5.11无法检验之物料 本公司无法检验的物料成分以及部分物料特性,品管部可如下处理: 5.12其他规定 5.12.1 IQC应规定每日、每周、每月汇总进料检验记录,作成日报、周报、月报; 5.12.2 IQC日报、周报、月报除品管部了解、自存外,应送采购部了解,必要时需让总经理了解; 6.IQC进料检验流程图 IQC进料检验 NG NO 紧急物料 OK 货仓核对数量及规格 退回供应NG 供应商来料 7.参考资料 7.1《来料检验规范》 7.2《来料异常分析报告》 7.3《进货检验报告》 修订记录 日期 版本 YES IQC盖PASS章 标识特采使用内容 物料评审特采(让步接收) (MRB) IQC盖特采章 通知入库 存批准 审核 制定 内容 PCB检验标准 1. 目的 作为IQC检验PCB物料之依据 。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之PCB检验。 3. 抽样计划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4. 职责 5. 允收水准(AQL) 供应商负责PCB品质之管制执行及管理,IQC负责供应商之管理及进料检验。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1. IPC – A - 600E, Acceptability of Printed Circuits Boards. 2. IPC – R -700C, Rework Methods & Quality Conformance. 6. 参考文件 7. 检验标准定义: 检验项目 缺点名称 缺点定义 检验标准 线路或锡垫之间绝不容许有断路或短路之现象。 在线路或线路终端部分的裂痕,不可超过原线宽1/3。 线路不可弯曲或扭折。 检验方式 放大镜、万用表 带刻度放大镜 放大镜 备注 断路与短路 CR 线 路 线路裂痕 线路变形 线路变色 线路剥离 MA MA MA CR 线路不可因氧化或受药水、异物污染而造成变色。 目检 线路必须附着性良好,不可翘起或脱落。 目检 板边余量 MA 线路距成型板边不得少于0.5mm。 刮伤长度不超过6mm,深度不超过铜铂厚度的根据工程图纸测量産品的长度、宽度、固定孔1/3。 位置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零件孔不允许有塞孔现象。 板弯,板翘与板扭之允收百分比最大值为孔内不可有锡面氧化变黑之现象。 0.5%。 孔壁与锡垫必须附着性良好,不可翘起,变形或板面不得有外来杂质,指印,残留助焊剂,标脱落。 签,胶带或其他污染物。 防焊漆表面颜色在视觉上不可有明显差异。 基板不得有焦状变色。 防焊漆面不可内含气泡而有剥离之现象。 所有文字、符号均需清晰且能辨认,文字上线 以条之中断程度以可辨认该文字为主。3M scotch NO.600 0.5\宽度胶带密贴于防焊 90度方向垂面文字,符号不可有重影或漏印。,密贴长度约25mm,经过30秒,以极性符号、零件符号及图案等不可印错。 直拉起,不可有脱落或翘起之现象。 空泡和分层完全不允许。 文字不可有溶化或脱落之现象。 文字油墨不可覆盖锡垫(无论面积大小)。 MODEL NO不可印错或漏印。 手焊作业,用40W烙铁在焊点位加热3.0±0.5s,循环2次后检查,外观应无损伤或变形,铜箔无翘起脱落、绿油无脱落现象; 金手指不可有见内层之刮伤。 金手指表面层不得有氧化变色现象。 带刻度放大镜 放大镜 卡尺 刮伤 尺寸 塞孔 外 观 变形 板面污染 孔 MA MA MA 孔黑 &板翘 MA 板弯MA MA MA 目检 塞规 目检 平板玻璃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防焊色差 Minor 基板变色MA 防焊气泡 MA 文字清晰度 Minor 重影或漏印MA 防焊剥离 MA 印错 MA 空泡&分层 文字脱落文字覆盖 锡垫 Model No. MA MA MA MA MA MA MA 丝 印 目检 目检 异丙醇 目检 目检 目检 手焊作业 放大镜 放大镜 焊锡性 金 手 指 焊锡性 G/F刮伤 G/F变色 目检 G/F镀层剥离 G/F污染 G/F凹陷 G/F露铜 以3M scotch NO.600 0.5\宽度胶带密贴于G/FMA MA MA MA 镀层上,密贴长度约25mm,经过30秒,以90度方向垂直拉起,不可有脱落或翘起之现象。 金手指不可沾锡、沾漆、沾胶或为其他污染物。 目检 a. 金手指凹陷、凹洞见底材或铜面刮伤,不得在金手指中间3/5的关键位置,唯测试探针之针点可允收,凹陷长度不可超过0.3mmMAX。 a.金手指上不可有铜色露出。 放大镜 放大镜 目检 板弯、板翘与板扭之测量方法 1. 板弯:将PCB凸面朝上,放置于平板玻璃上,用塞规测量其凸起的高度。(如图一) 2. 板翘与板扭:将PCB翘曲面朝上,放置于平板玻璃上,用塞规测量其翘起的高度。 (如图二) IC类检验规范 1. 目的 作为IQC人员检验IC类物料之依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IC(包括BGA)之检验。 3. 抽样计划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4.允收水准(AQL)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包装检验 实物是否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包装必须采用防静电包装,否则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Marking错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不可接受; b. 来料品名错,或不同规格的混装,均不可接受; c. 本体变形,或有肉眼可见的龟裂等不可接受; 外观检验 MA d. 元件封装材料表面因封装过程中留下的沙孔,其面积不超过0.5mm2,且未露出基质, 可接受;否则不可接受; e. Pin氧化生锈,或上锡不良,均不可接受; f. 元件脚弯曲,偏位, 缺损或少脚,均不可接受; 目检或 检验时,必须10倍以上 佩带静电带。 的放大镜 目检 点数 目检 检验方式 备注 5. 参考文件 无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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