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构筑以国际水准的国家级文化设施为龙头、现代化的标志性文化设施为主导、分布合理、水准较高的文化设施为主体、面向大众的一般文化设施为基础,定位准确、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化设施结构体系。
(3) 进一步推进博物馆的建设,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扩展种类。加强区(县)级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和图书馆的建设,保证街道(乡镇)及社区文化设施的配套建设。 第79条 医疗卫生与保健
(1) 建立国内一流水平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三大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市民提供公平、优质、便捷和负担合理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2) 调 整现有医疗服务模式,建设以区域性综合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建立社会投融资机制,根据城市空间结 构的调整,引导中心城医疗资源向新城扩展和转移,提高新城的医疗水平。在完善大中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同时,积极推进基层和农村医疗设施的建设,提高社 区医疗服务水平,建立级配合理的医疗卫生网络。
(3) 建立首都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和医疗急救网络,形成卫生安全设施布局合理、反应快捷、监督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4)2020年,北京市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80条 体育
(1) 以建设国际体育中心城市为目标,逐步完善以行政区域、街道(乡镇)及社区为基础的公共体育设施、竞技体育设施、社区体育设施配套体系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体育竞技、体育产业等方面的要求,形成多元化的体育健身资源保障体系,引导和促进体育的产业化经营。
(2) 逐步建设具有国内一流的训练、教育、科研、医疗一体化的竞技体育基地。 (3) 继续增加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建设功能完备、风格多样、布局合理的群众健身设施,形成群众体育组织健全、活动普及、设施完备的新格局。加强新城和边缘集团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实现人均0.6~0.7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目标。
(4) 努力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设施,坚持各级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第81条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1) 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建设与挖潜相结合、政府投资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相结合、建设示范性福利 设施与发展社区福利设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社会救助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殡葬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和救助设施建设。
(2)适应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需求,加快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市、区(县)、社区(农村)三级,布局合理、服务规范、机制灵活、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
(3)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
(4)努力搞好各项为残疾人服务的事业,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第82条 邮政
(1)加快邮件处理中心、邮政物流中心、邮件转运站、基层邮政局所等邮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通信服务能力;不断调整业务结构和功能布局,更好地满足市场需要;进一步提高邮政生产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适应现代化生产和服务要求。
(2)加强居住区邮政局所的配套建设,尽快制定并实施公建区邮政局所配套标准。2020年,实现全市每一邮政局所平均服务人口1万人、平均服务半径1.8公里的目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邮政服务水平。 第83条 社区建设
(1)社区是组织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随着居民委员会规模的调整,逐步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居住区、小区的规模统一起来,更好地发挥社区组织居民生活,完善服务的作用。
(2)构建居民生活的三级单元:基础社区(社区居委会,3000~10000人)、功能社区(4~6个社区居委会)和街道社区(10万人),把基层政府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生活服务、物业管理、治安等各项内容统一到社区建设中来。
(3)坚持居住区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第一节 原则与目标
第84条 坚持生态保育、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将北京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
2010年以前为生态城市的起步阶段,2010年-2020年为生态城市的成型阶段。促进经济从资源消耗型向生态友好型转变,即从传统产品经济向服务经济、循环经济和知识经济转型;促进城市及区域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活化的可持续生态系统演变。
第二节 建设限制分区
第85条 综 合生态适宜性、工程地质、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规划明确划定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地区,用于指导城镇开发建设行为。禁止建设地区作为生态 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限制建设地区多数是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将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 级,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对于与限制建设地区重叠的城镇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做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 和提出生态补偿措施。适宜建设地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1)规划将河湖湿地、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山区泥石流高易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中心城绿线控制范围、河流、道路和农田林网以及城市楔型绿地控制范围等划入禁止建设地区。
(2) 规划将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蓄滞洪区、山区泥石流中易发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山前生态保 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地下埋藏区、绿化隔离地区以及中心城外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机场噪声控制区等划入限制建设地区。
(3)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以外的地区为适宜建设地区。
第三节 综合生态
第86条 市域生态功能区划
北京市域按地貌、人类活动强度等划分出3个生态区,即山区、平原地区、中心城及其城乡结合区。
(1)在山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景观资源,推广生态旅游,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对采矿破坏过的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妥善处理尾矿和矿渣。
(2)在平原地区,加强植树造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蔓延,推广生态旅游,减少工农业对环境的污染,发展节水型产业,减少地下水的开采,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利用实行分区管理,控制蓄滞洪区人口增长。
(3)在中心城及其城乡结合区,控制建设规模,加强绿地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环境的整治力度,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鼓励发展循环经济。 第87条 河湖水系
确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分区,对应国家标准制定市域各河流、水库水体的水质目标。 河湖水系将以建设现代化水利为努力方向,实现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生态水利的转变,制定出合理的、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河湖水系的水网布局,保护和恢复重点历史河湖水系和水工建筑物,为建设生态城市创造条件。
(1)对中心城外围的南沙河、温榆河、北运河、潮白河、永定河等排水河道,应在河道阶梯化建设的基础上改善水质,增加河道用水。河道两侧绿化带宽为100~200米,有条件的地段应增加绿化带的宽度,形成滨河公园绿化带。
(2)对于中心城范围内的河道,可结合防洪排水的工程建设,建设多层次、立体的风景观赏河道。基本还清中心城河道水体,进一步扩大水面面积。
(3)在重视补充中心城河湖水系河湖蒸发、渗漏损失的同时,采取定期换水等措施,保证水体的清洁。
(4)在新城、镇的城市建设中严禁占用规划河湖用地。对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拓展河道绿化带,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开发,并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5)保留利用北运河为主建设京津运河(北京段)的可能性。 第88条 河湖湿地
(1) 对于中心城现有湖泊,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进行疏挖治理,修理堤岸、护坡,补充清洁水,改善湖泊水质。开辟砂子坑湖、安家楼湖、大泡子等湖泊,积极修建三 海子湿地公园、大羊坊湿地生态公园,千亩湖公园及入温榆河故道处的湿地等。结合河道规划和公园建设,扩大水面,调蓄汛期洪水、调节城市小气候,改善城市景 观。
(2)加强市域湿地的保护与建设,规划湿地自然保护区12个,主要分布在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和蓟运河水系,形成大小结合、块状和带状结合,山区和平原结合的湿地系统。 第89条 城市绿化建设目标
2020年,建成功能完备的山区、平原、城市绿化隔离地区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5%,森林覆盖率达到38%;城市绿地率达到44%~48%,绿化覆盖率达到46%~50%;人均绿地面积40~4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18平方米。 第90条 绿色空间功能
充分发挥农田、林地、荒地、公园、城市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绿色空间在生态、环境、景观、文化、游憩、减灾方面的综合作用。 第91条 市域绿地结构
市域绿地系统由中心城、平原地区、山区三个层次构成。
市 域绿地空间结构以山区普遍绿化为基础,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绿化为重点,以“五河十路”绿化带和楔形绿地为骨架,以河流、道路和农田林网为 脉络;完善第一道和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加强中心城、新城和小城镇等各级绿地系统的有机联系。实现生态绿地空间布局上的均衡、合理配置。 第92条 山区绿化建设
依 托“三北”防护林体系,加快燕山地区水源保护林和太行山地区水土保持林建设,形成防御首都风沙入侵的屏障。完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规划管理与保护, 加强山地绿化,稳步推进岩石裸露地区植被恢复,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快宜林荒山、疏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减少水土 流失的功能。加强矿山的治理,严格控制浅山区开发建设,加强绿化建设和生态恢复。 第93条 平原地区绿化建设
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地区、沿河流和道路形成的绿色走廊、五大风沙治理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保护区等重点绿化工程的建设,构建平原地区绿地结构,形成城乡一体的绿化体系。
(1) 重点建设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是控制中心城向外蔓延的生态屏障,规划由两个绿环、九片楔形绿色限制区及五片组团间绿色限制区构成绿地系 统。两环是指沿温榆河及永定河两岸绿色生态走廊、六环路绿化带;九片楔形绿色限建区位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