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施工之房建工程见证取样实施方案细
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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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 青 惠 园 工 程
见 证 取
样方案
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十二项目部
目 录
府青惠园工程见证取样方案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主楼基础形式为筏式基础,裙楼及纯地下室基础形式为独立柱基础及外墙条形基础。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09938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0715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423平米。地面以上共2栋5个单元的(地上28层,地下2层)高层建筑群,均设置2层地下室,另设一裙楼(地上1层,地下2层);高层建筑群之间绿地下为2层纯地下室,与主楼地下室互通;主楼高度86.1米,裙楼高度6.3米(地上1层,地下2层),纯地下室高度9.7米,预计基础埋深为11.2米至11.5米。现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方案。本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检验批进行适当调整。 二、建设工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在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注:监理人员见证,施工人员取样,同时进行,缺一不可双方必须互相配合) 三、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1、见证人员应为本工程项目监理人员; 2、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