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级,最高上限为4级。对于特殊人才或人员的工资标准需超过5级者,由集团总裁提议,经集团董事会按照新制定的薪酬体系等级确定现有人员的薪资等级。所有转正在职人员职级未加评定的,一律按3级执行。
2、人员薪资调整:每年1月份,各部门根据上一年的人员绩效考核成绩及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对于被优化出来的人员及新一年的人员缺口,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进而确定薪资等级;
3、对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根据胜任程度按薪酬等级表中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上下浮动1-2个薪级确定薪资等级;
4、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而本部门又无其他岗位合适的,原则上作为待岗处理,待岗时间至劳动合同期满,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即,基本工资),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额,在合同期内出现空缺岗位的,待岗人员可申请参加竞争上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三条 兼职特约人员薪酬
兼职特约人员,指与集团公司拥有较长时间合作关系的特殊人才,薪酬的确定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薪酬的形式视不同情况可以采取月固定工资制、特定项目制、特定项目技术入股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或几种方式的不同组合。
第四章 薪资调整
第一条 个人薪资调整
1、个人薪资调整主要指员工薪酬级别和所得的调整,在下列情况下进行调整: (1)岗位调换。在岗级不同的岗位调动,薪随岗变。 (2)职务晋升。责任变化,岗动薪变,按新岗级计薪。 (3)工龄增加。连续工龄增加,增加的工龄津贴。 (4)绩效变化。业绩表现突出或业绩下降,进行调整。 (5)特殊调整。 2、薪资等级调整说明
横向升级: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提高。
横向降级: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降低(即横向)。 纵向升等:直接升入上一等中比本等级高的对应级。 纵向降等:直接降入下一等中比本等级低的对应级。 3、岗位无变动的个人薪资等级调整:
部门或个人申请调薪的,必须通过相关考核,按照薪酬等级调整审批程序,经各级管理人员审批后调整。
4、由于岗位变化的个人薪资调整: 调整事因 薪等 薪级 重新评估,一般为该薪等的较低薪级,但必须确保薪资总额不低于晋升前的水平。有试用期的,按岗位所职位晋升 对应晋升后所在岗位的薪等 在职等试用期执行。管理办法按照新进人员定薪执行。 职位平调 薪等不变 职位降级 对应降级后所在岗位的薪等 依新的职位重新评估薪级 重新评估,但必须确保薪资总额不高于调整前的水平 4、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第二条 全公司普调
1、薪资普调: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绩效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根据经营状况和薪酬战略,薪酬整体调整决策和调整幅度由集团总裁提出,报董事会批准。 2、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
(1)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2)旷工一天及以上者;
(3)该年度受到重大处罚或记过一次以上者; (4)加薪实施日前离职者。
第五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一条 薪酬策略
集团公司总裁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报请集团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审议,经集团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薪酬调整工作会议
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三条 薪酬发放 1、薪资计算 (1)薪资计算项目
月薪酬=(岗位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奖金)-(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月薪酬=(岗位基础工资+能级/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月薪酬=(岗位基础工资+提成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月薪酬=(计件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2)考勤管理
薪资计算的考勤期间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个工作日,由行政事务部行政专员提交考勤机中存储的当月考勤数据,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结合当月人员请假情况,汇总考勤报表,并通知各
部门经理确认;考勤确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确认表。
(3)提成/计件工资的计算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各部门计算计件工资的时间,必须在第6个工作日将计算好的计件工资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每月第6-10个工作日为薪酬专员汇总、计算提成/计件工资时间。
(4)员工请事假时工资计算,以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合作为计算基数。
(5)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病休、工伤计算,以岗位基础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岗位基础工资低于当地社会保险最低缴纳标准的,按社会保险最低缴纳标准执行。
3、各种休假的支付标准 (1)病假工资的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发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工资管理办法》,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制定相应的病假工资标准,员工在医疗期内,按照规定的医疗期限及病假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2)事假工资的计发
事假以月考勤报表为准,按所休事假天数扣除相应日工资。 3、其它休假各类工资的计发
参照国家关于休假期间员工应该享受的相关福利待遇,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细则,报批后实施。
(1)婚假:婚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2)丧假:丧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3)产假:产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4)陪产假:陪产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5)年假:年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6)工伤假: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管理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和补助。 2、工资审批
(1)薪资必须由集团总裁或集团总裁的特别授权人批准后方能发放,以下称工资批准人; (2)薪酬专员完成薪资计算并形成“工资表”后,一并提交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然后交工资批准人审批,审批完毕后交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员;
(3)所有中间审核人,批准人的工作完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4)如每月15日前工资批准人因出差不在公司,“工资表”由财务管理部审核后征得工资批准人同意可先行发放,待批准人返回后补签。
3、薪资发放
(1)薪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未办理工资卡的员工,必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财务管理中心(子公司财务部)提取; (3)因计算错误造成员工薪资不符的,将在下月发放的薪资中补扣;
第四条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员工个人工资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3、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员工违纪罚款及应个人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款项及费用; 6、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条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工作日数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当月应出勤天数第六条 一次性结清工资
员工有下列情形应由员工本人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1、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2、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条 薪酬保密
1、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中心、子公司综合管理部等所有经手薪酬信息的员工必须保守薪酬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薪酬方案、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员工个人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
2、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必须加强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员工对薪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月起叁个月内未行使则视为弃权。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
第三条 本规定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自本制度实行之日起原有有关工资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停止使用。
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所属子公司如需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时,需要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交集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如有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裁定结果为准。 附表1:《辽宁华塑集团公司薪酬组成表》 附表2:《辽宁华塑集团公司岗位职级对照表》 附表3:《辽宁华塑集团公司岗位职级工资标准表》
附表4:《XXXX集团公司岗位技能工资标准表》 附表5:《XXXX集团公司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附表1:XXXX集团公司薪酬组成表
职薪酬 类别 工资 资 资 资 资 工资 岗位职级薪酬 岗位技能薪酬 操作类人员 集团公司营销管理中心提成制 销售人员及子公司销售部销售人员 岗位能级薪酬 以外其他人员 连续生产的子公司具备 计件制 计件条件的子公司,可 √ √ √ 人员及除以上适用范围√ √ √ √ √ √ 集团、事业部基层管理√ √ √ √ √ 人员、下属子公司生产√ √ √ √ √ √ 集团及各事业部技术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 集团公司及各事业部主 √ √ √ √ 适用岗位 基础工工工工称资 岗位级级能龄职工贴 利 能技工历成津福 学提 计件工资 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