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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指标确定与等级划分
由于影响干旱的因素很多,造成干旱的原因不同,各地气候、地理条件差异很大,目前难以采用全国统一的干旱评判标准。本附录推出的指标、公式供在编制《抗旱预案》时作参考之用,各地也可选用本地区的研究成果。 1单一干旱指标 1.1气象干旱指标 1.1.1 连续无雨日数
指作物在正常生长期间,连续无有效降雨的天数。本指标主要指作物在水分临界期(关键生长期)的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
表1 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与干旱等级关系参考值
(单位:天)
地域 南方 北方 轻度干旱 10~20 15~25 中度干旱 21~30 26~40 严重干旱 31~45 41~60 特大干旱 >45 >60 注:无有效降水指日降水量<5毫米。
水分临界期指作物对水分最敏感的时期,即水分亏缺或过多对作物产量影响最大的生育期。
表2 不同作物的水分临界期
作物 水分 临界期 小麦 玉米 棉花 谷子 拔节 抽穗前花铃期 抽穗 抽穗 和开花 前后 高粱 大豆 马铃薯 拔节到 开花到 开花 孕穗 成熟 前期 水稻 孕穗 开花 1.1.2 降水距平或距平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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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平指计算期内降雨量与多年同期平均降雨量的差值,距平百分率指距平值与多年平均值的百分比值。
中国中央气象台:单站连续三个月以上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少25%~50%为一般干旱,偏少50%~80%为重旱;连续两个月降水偏少50%~80%为一般干旱,偏少80%以上为重旱。
多站降水距平百分率干旱指标可参照下表确定。
表3 区域降水距平百分率(%)与相应的干旱等级 旱期 1个月 2个月 3个月 轻度干旱 -75~-85 -40~-60 -20~-30 中度干旱 <-85 -61~-75 -31~-50 1.1.3 干燥程度
用大气单个要素或要素组合反映空气干燥程度和干旱状况。如温度与湿度的组合,高温、低湿与强风的组合等,可用湿润系数反映。
湿润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K1 = r / 0.10ΣT
式中:ΣT—为计算时段0℃以上活动积温(℃·日),
r—为同期降水量(毫米)。
公式2:K2 = 2r / E
式中:E—为小型蒸发皿的水面蒸发量(毫米); r—为同期降水量(毫米)。 计算时,请参考当地的有关数据。
严重干旱 -76~-90 -51~-80 特大干旱 <-90 <-80 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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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干燥程度与干旱等级的划分
干旱等级 湿润系数K1 湿润系数K2 轻度干旱 1.00~0.81 1.00~0.61 中度干旱 0.80~0.61 0.60~0.41 1.2水文干旱指标
1.2.1 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率
公式:Ik=(S-S0)/S0×100%
式中:S—为当前水库蓄水量(万立方米);
S0—为同期多年平均蓄水量(万立方米)。
表5 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比Ik
1.2.2 河道来水量(指本区域内较大河流)的距平百分率
公式:Ir =(RW-R0)/R0×100%
式中:RW—当前江河流量(立方米每秒);
R0—多年同期平均流量(立方米每秒)。
表6 河道来水量距平百分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河道来水量距平百分率Ir 1.2.3 地下水埋深下降值
公式:Dr=Dw-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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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干旱 0.60~0.41 0.40~0.21 特大干旱 ≤0.40 ≤0.20 轻度干旱 -10~-30 中度干旱 -31~-50 严重干旱 -51~-80 特大干旱 <-80 轻度干旱 -10~-30 中度干旱 -31~-50 严重干旱 -51~-80 特大干旱 <-80 .
式中:Dw—当前地下水埋深均值(米);
D0—上年同期地下水埋深均值(米)。
表7 地下水埋深下降程度
下降程度 轻度下降 中度下降 0.41~1.0 严重下降 >1 地下水埋深下降值Dr(米) 0.10~0.40 1.3农业干旱指标 1.3.1 土壤相对湿度
公式:RW=Wc/W0×100% 式中:RW—土壤相对湿度(%);
Wc—当前的土壤重量或体积含水量(%); W0—与Wc相同单位的田间持水量(%)。
(播种期土层厚度按0~20厘米考虑;生长关键期按0~60厘米考虑。)
表8 土壤相对湿度与农业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砂壤和轻壤RW 中壤和重壤RW 轻到中粘土RW
1.3. 2 作物受旱(水田缺水)面积百分比:
公式:SI=A1/A0×100%
式中:A1—区域内作物受旱(水田缺水)面积(万亩);
轻度干旱 55~45 60~50 65~55 中度干旱 46~35 51~40 56~45 严重干旱 36~25 41~30 46~35 特大干旱 <25 <30 <35 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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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区域内作物种植(水田)总面积(万亩)。
表9 作物受旱面积占总作物面积的百分比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作物受旱面积比SI (%) 1.3.3 成灾面积百分比:指成灾面积与受旱面积的比值。
公式:Sz=Ac/A1×100%
式中:Ac—因旱农作物产量减少3成以上面积(万亩); A1—区域内作物受旱面积(万亩)。
表10 成灾面积百分比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成灾面积比S( z%) 1.3.4 水田缺水率:
公式:WI =(Q0-Q1)/Q0×100%
式中:Q1—区域内各类水利工程能提供水稻灌溉的可用水量(万立方米); Q0—区域内水稻灌溉需水量(万立方米)。
表11 水田缺水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水田缺水率WI10~30 (%) 1.3.5 水浇地失灌率
公式:RI=In/Ia ×100%
式中:In—区域内不能正常灌溉的面积,
中度干旱 31~50 严重干旱 51~80 特大干旱 >80 轻度干旱 10~20 中度干旱 21~40 严重干旱 41~60 特大干旱 >60 轻度干旱 10~30 中度干旱 31~50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51~80 >80 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