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
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银发[1998]425号
【失效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5号--废止
1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7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1998.09.11 【实施日期】1998.09.1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国有
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1998]425号 1998年9月11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已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转发给你们,为更好地落实国办发[1998]12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保证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将改革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认真学习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的精神,加强 1 / 2
对所辖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协调和监督;要在贯彻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的前
提下,加快办理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撤并、设立、变更和撤销的有关手续,做好《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换发、收缴及公告等工作。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行和当地人民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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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文字号】银发[1998]425号【失效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5号--废止1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7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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