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汇编
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1.总 则
1.1本工程内容如与国家规范有抵触之处应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
1.2有关事故中安全技术、劳动防护以及安全用电、消防等要求,应按国家及市颁发的规范、规程、规定为准,并严格执行。 1.3本工程适用于上海地区。 2.施工操作要求 2.1材料质量要求
2.1.1水泥进场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准用证,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安装、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块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进口水泥,均应做抗压、抗折强度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2.1.2水泥为混凝土的胶结剂,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可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化处理环境条件选用必要时亦可采用快硬硅酸盐隐慝水泥或其它水泥。
2.1.3小水泥和进口水泥进场后必须检验其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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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2.1.4骨料、黄砂、碎(卵)石进场后必须具有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证明书。
2.1.4.1普通砼所用砂,应符合普通砼用砂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砂的含泥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砼强度等级 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1% 若采用海砂配置砼,对于位于水上或水位变动区,以及在潮湿或露天时,氯盐含量不应大于0.1%。
2.1.4.2普通砼用碎(卵)石,应符合普通砼用碎(卵)石的重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砼用的碎(卵)石,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l/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砼实心板,允许采用允许采用最大粒径为1/2板厚的颗粒级配。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毫米)。含泥量:低于C30砼不大于2%;高于等于C30砼不大于1%。
2.1.5拌制砼宜采用可饮用水,拌制钢筋砼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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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或等于C30 3 低于C30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