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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2019刑诉法讲义-第16节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1)-谢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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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强制措施

考点提示:本章重点理解采取五种强制措施的对象、权限、程序、法律后果。

*重点知识结构:

主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强制措施概述

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适用)目的: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性质:预防性、临时性

强制措施

拘传:对象、时间、与民事拘传的区别

取保候审:对象、方式及关系、保证人条件、法律后果监视居住:对象、方式、通知、刑期折抵、法律后果拘留:对象、权限、期限、程序逮捕:对象、权限、期限、审查、程序

第一节 强制措施的概念、特点

一、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方法。

二、特点

1.主体的特定性;2.对象的唯一性;

3.强制措施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是预防性的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5.适用上具有法定性;6.时间上具有临时性。

三、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和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第二节 拘传

一、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一)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

(二)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询问,其性质等同于通知,不

具有强制性。此外传唤多数情况下需要《传唤通知书》,但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过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拘传仅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针对被害人或者证人等,并且具有强制性。此外,拘传必须出示《拘传证》。

(三)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拘传的适用对象

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此要排除两种情况:

(一)讯问已经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提审即可,无须办理拘传手续;(二)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于其他当事人,也不适用于其他诉讼参与人。

三、拘传的程序和期限

(一)必须出示相关手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出示拘传证,人民法院出示拘传票。(二)执行拘传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三)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四)执行拘传以后,应当立即讯问。

(五)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拘传持续的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

(六)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七)一次讯问时间不够,到时也应立即释放。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四、拘传的决定权和执行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决定拘传和执行拘传的权力。

第三节 取保候审

一、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均有权决定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下列人员有权申请取保候审: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四、保证的方式及其关系

(一)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的关系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形式,只能择一而用之。

(二)保证金保证1.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决定保证金的数额:(1)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2)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3)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4)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金的数额:1000元以上的保证金,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责令交纳五百元以上的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2.保证金的处理(1)没收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2)退还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保证人保证

1.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1至2名保证人:(1)无力交纳保证金的;(2)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3)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

2.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4)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5)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保证人的义务

(1)监督被取保候审的人履行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2)发现被取保候审的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4.未尽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

(1)保证人发现被取保候审的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未及时报案,经查证属实的,处以1000-20000元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执行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也由执行机关决定。

5.没收保证金和对保证人罚款都只能由执行机关采取,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如果不服,可以向执行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核一次。

五、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取保候审的期限

(一)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不得妨碍诉讼的顺利进行)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二)取保候审的期限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3.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六、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例1】(2016-2-31)甲与邻居乙发生冲突致乙轻伤,甲被刑事拘留期间,甲的父亲代为与乙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决定对甲取保候审。关于甲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B.不得与乙接触

C.工作单位调动的,在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D.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进入特定的娱乐场所【答案】C

独角兽2019刑诉法讲义-第16节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1)-谢安平

第八章 强制措施考点提示:本章重点理解采取五种强制措施的对象、权限、程序、法律后果。*重点知识结构:主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措施概述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适用)目的: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性质:预防性、临时性强制措施拘传:对象、时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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