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水务水电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临州办发[2015]51号 【发布部门】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02 【实施日期】2015.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水务水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临州办发〔2015〕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临夏州水务水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州机构编制委员会讨论通过,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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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水务水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临夏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4〕52号)和《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州委发〔2014〕12号)精神,设立临夏州水务水电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省级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和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2.大型水库(不含省管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二)下放的职责
1.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2.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3.填堵、占用或者拆毁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审批。
4.在河道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审批。
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6.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7.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州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专项规划。负责提出水利 2 / 3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水利事业费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协调审批全州规划内和年度
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全州水利建设项目。
(二)负责全州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全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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