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 8焊缝的返修应按照返修工艺进行,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能超过两次。焊缝返修时应通知监理旁站监测,第二次返修公司总工必须到场。
4.9.1 9被焊钢板表面不得潮湿,不得在雨雪中焊接。相对湿度不得大于90%; 4.9.20当没有保护措施,手工焊时风速超过8m/s时不得焊接,气保焊时风速不得超过2m/s;
主要构件的加工制作 4.10.1 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焊接H钢装焊公差要求如下表所示 焊接H型钢 H钢高度h<500,500
缺陷类型 未焊满(指不足设计要求) 一级焊缝 不允许 二级焊缝 ≤+,且≤ 每焊缝内缺陷总长≤ 三级焊缝 ≤+,且≤ 不允许 根部收缩 ≤+,且≤ 长度不限 ≤+,且≤ 咬边 不允许 ≤,且≤;连续长度≤,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 焊缝全长 不允许 不允许 缺口深度,且≤ ≤且≤,长度不限 允许存在个别长度 ≤的弧坑裂纹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缺口深度,且≤ 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每焊缝不应超过1处 表面夹渣 表面气孔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深≤长≤,且≤ 每焊缝长度内允许直径≤,且≤的气孔2个,孔距≥6倍孔径 注:表内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焊缝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一般全焊透的1 角接与对接组合焊缝 示意图 允许偏差(mm) 承受静荷载时: hf≥t/4 且≤10 当承受动力疲劳荷载时: hf≥t/2 且≤10 2 角焊缝及部分 焊透角接与对承受静荷载时: 当hf≤6时,C=0~
接的组合焊缝 当hf>6时,C=0~ 当承受动力疲劳荷载时: 焊缝应为凹面型,并光滑过渡到母材 C=0~ 承受静荷载时: 一、二级焊缝: 三级焊缝: B<20时,C为 0~; B≥20时,C为 0~5; 3 对接焊缝余高(C) B<20时,C为0~3; B≥20时,C为0~4; 承受动力疲劳荷载时:C为0 ~ 4 对接焊缝错边(d) 二级焊缝: d< 且≤ 三级焊缝: d< 且≤ 独立的第三方检验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 五. 钢结构防锈、处理涂装 钢结构的防锈、防火处理应按施工图的要求施工。 除锈等级: 5.2.1 钢材的除锈可采用喷砂或抛丸除锈方法,在钢结构构件出厂前必须涂刷底漆两度,涂刷防锈底漆前应将构件表面的毛刺、铁锈、油污及附着物清除干净,除锈等级为Sa2 1/2级。,表面粗糙度为40~70 μm,然后在4小时内立即喷涂底漆。 5.2.2 抛丸除锈前,钢结构表面的油污、毛刺、药皮、焊瘤、飞溅物、旧涂层及火焰切割引起的硬化层等杂物应清除、打磨干净,所有构件的边角均打磨至R2。 喷砂或抛丸除锈的施工环境,其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或控制钢材表面的温度高于空气露点3℃以上,钢材表面进行喷射除锈时,必须使用除去油污和水分的压缩空气。喷射用磨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工艺要求,不得含有油污、含水率小于1%。
所有的涂装工序施工方应100%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层涂层在隐蔽之前必须报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监理方对施工质量进行复检并在施工记录上签字确认。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件,不得流入下道工序中。检查内容包括:
1) 采用目测检验涂层外观,要求表面光滑、平整、颜色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流挂、
漏涂、咬底、剥落、针孔、气泡、龟裂等缺陷。
2) 施工过程中检测每道涂层的干膜厚度;待涂装全部完毕漆膜达到固化以后,检测
漆膜总厚度。
3) 检测时,测点的选择要注意分布的均匀性和代表性,每10 m2检测5处,每处为
间隔3~5cm的三个点的平均值作为该处的膜厚,每处的值不得低于要求值的90%。
4) 对于结构复杂或狭小的区域,保证每个自由面均能检测到,及每根构件的干膜平
均值不低于设计膜厚并做好记录。
5) 附着力的检测:按GB 9286-8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实验》执行。 6) 不需涂装的部位:
施焊前焊缝不得涂刷涂料,埋入混凝土部分的钢结构不需涂层。 构件摩擦面处不能涂装。
现场焊接部位焊道两侧各100mm范围不要求涂装,构件涂装前用纸、胶带等进行封闭保护;
涂装的修补
对于拼装接头、安装接头及油漆涂料损区域,先手工打磨除锈并清洁.然后按上
述
要求分别喷涂底漆、面漆。
六.钢构件的运输、堆放
发货前所有机加工表面应采用工程师准许的石油基阻化剂或其它保护措施加以适
当保护。柱脚螺检及其附件应及时送到工地,使它能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准确安装 就位。
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和损坏。对于过长的结构应制定专项的运
输、吊装方案,并应提交工程师批准。
对于从海上装船运抵的钢结构,分包商应将提货单和预计到达时刻表.以及标有装
运标志的相应材料表的副本,一起送交工程师。
对于运往内陆的钢结构,每批托运钢结构运抵工地.则应将交货单的副本和说明结
构各构件安装数量及其自重的单子一起,呈送现场建筑物,并预先通知工程师。 在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划定明确的现场钢结构构件的堆放区域,构件堆放
场地应事先平整夯实,作好排水措施。
构件堆放时.应先放置枕木垫平,不应直接将构件放置于地面上。
构件卸货后,如未及时安装,钢构件堆放场地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构件受
潮或锈蚀。
构件运输中应避免损坏结构表面的油漆,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
有损坏在构件安装完毕后应重新涂油漆。
任何运到工地的钢结构部件必须得到工程师检验及签认,未经工程师签认的钢构
件不得进场安装。 七.钢结构的安装
钢构件安装前必须做到:
7.1.1 钢结构安装之焊接工种属于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种。分包商应保证所有的上岗人员工艺技能经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相关检测部门的考核并通过,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分包商应提前将所有上岗人员的数据提交工程师审核备案。
7.1.2 钢结构安装开始前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7.1.3 开始安装前,分包商应提交拟安装程序的全面细节,并获得工程师的准许,安装程序中每阶段都应得到工程师的批准。
7.1.4 在钢柱安装前应检查柱脚锚栓之间的尺寸。露出基面的高度.柱脚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柱脚锚栓的螺纹是否有损伤。
7.1.5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构件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符合设计单位的要求。按照构件的编号和安装次序和要求进行安装,确保安装过程中钢构件用到正确的地方。
钢构件吊装应向工程师提交完整细致的吊装方案,包括对大跨度或重量较大的构件应验算吊装过程中的强度和变形,使吊装时的构件受力尽量平衡,防止结构在吊装过程中产生过大的变形影响构件的安装或影响建筑功能的使用。应尽量在地面进行现场整体焊接,减少高空现场焊接,确保焊接质量,吊装方案必须有工程师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在处理和安装过程中,钢结构不应发生永久变形,当设计无特别规定时,安装时钢结构内的临时应力不得超过相关法规和规范的限定。
分包商应在10个星期前递交包括吊运在内的安装方法及相关的计算书,内容包括:放样、临时建筑、检测方案,安装荷载.永久结构的受力分祈。安装变形和应力核算等。计算书应尽量详细,以使工程师充分明白安装方法的可靠性,及对永久结构不构成影响。 分包商应提供一切临时支撑及其后的拆除.确保结构安装的安全。
构件定位中应采用辅助的测量仪器进行定位,使定位偏差在施工规范容许的范围内。构件就位完毕后,及时安装螺栓、支撑、联系杆件,保证结构的稳定性。 钢构件的现场焊接:
7.7.1 现场连接应按所有现行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连接,并得到工程师的允许方可施工。
7.7.2 所选用的焊接材料应与母材匹配。应符合设计单位和施工规范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