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
1.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本规范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意见。
1.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按照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工序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3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作业证书,如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工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
1.4监理单位应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机具性能应完好。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1.4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5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发出事故通知和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蔓延、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
1.6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对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设施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原有的设施造成损害。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7管线工程施工时,当与其他光、电缆交越或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监理,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1.8通信设备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查验机房的荷载、消防、抗震和接地电阻值,
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1.9在运行中的通信设备机架内或设备旁侧进行安装作业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提前制定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带防静电的手环,手环接地良好。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机房维护人员应配合施工。
1.10 施工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圈围,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承包单位人员在高处施工作业。
1.11对于有割接工作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详细割接方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实施,切实保证割接工作的安全。
1.12对于高处作业、带电操作、设备加电测试等关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