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
申 请 表
申请监制产品名称: 申请单位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
国 家 邮 政 局
填 表 须 知
1.本申请书必需用黑色蓝色笔填写,笔迹清楚,不得涂改。 2.申请单位须在封面申请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 表人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3.申请单位大体情形及人员、场地、设备情形由申请单位填 写,生产条件、资质、设备及检测审查情形由省(区、市) 邮政治理局填写。
4.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省(区、市)邮政治理局审核后报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申请监制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名称 执行标准编号 固定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本单位提交之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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