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BT/SGMW.G 0605.S-2013 (0/A)
安全教育与培训程序
2013-09-01 发布 2013-09-01 实施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制造部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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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程序是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章节4.4.2的程序文件,目的为了对公司内各部门、各层次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提高全体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胜任其所担负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保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顺利实施。
本程序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程序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制造部归口。 本程序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起草。 本程序主要改版人: 刘骈红
审核: 李亮
会签:粟鸿斌 沈云啸 张子盛 胡强
批准: 石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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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安全教育与培训程序 BT/SGMW.G 0605.S-2013 (0/A)
1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各类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2 引用法规/标准
2.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2.2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 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2.3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3 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级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组织。
3.2整车制造部负责确定公司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课程教材、授课老师、学员对象。 3.3 各部门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并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
3.4员工必须参加公司为其提供的各类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及培训,并作为其能否上岗的一项指标。 4 安全教育与培训形式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负责人与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工段长与班组长教育、复工教育、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全员教育、临时性教育等。 5 工作程序
5.1新员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
5.1.1凡公司新招聘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工种并进行岗前体检后,组织新员工参加公司级培训。 5.1.2 由所接收的部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再分配到工段及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1.3每级教育均须按《员工安全教育记录卡》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所接收的各部门安全工程师必须及时将教育记录卡填写完整并存档。 5.1.4教育内容
公司级:a、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事故案例。
部门级:a、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文件;
b、本部门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c、事故案例。
班组级: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c、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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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新员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5.2公司负责人与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5.2.1新任的公司负责人和新设置的安全工程师,由整车制造部安排有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资格教育,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5.2.2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程序》。 5.4工段长与班组长教育
5.4.1 工段长与班组长安全教育,一般情况下,一年一次,特殊情况另定。 5.4.2 教育内容:
a、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b、安全技术常识;
c、职业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4.3 工段长与班组长安全教育应有教学大纲、学员名单、考试(或考核)记录。各部门安全工程师必须及时将教育记录填写入《员工安全教育记录卡》。 5.5复工教育
5.5.1员工因调整工作岗位或事假、探亲等离岗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时;员工病假离岗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时或因工伤伤愈上班前;必须进行复工教育,方可安排工作。
5.5.2复工教育由所在部门进行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并及时将教育记录填写入《员工安全教育记录卡》,最后报整车制造部备案。
5.5.3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5.6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5.6.1 操作工变换工种或兼任一新工种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其程序为:部门之间调动,进行部 门级、班组级教育;部门内班组之间调动,进行班组级教育,教育后填写《员工安全教育记录卡》。 5.6.2 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的内容等同新员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5.6.3 同工种变换岗位,或管理人员之间的变动不属于变换工种。管理人员从非生产岗位调动到生产性 质的岗位,要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5.6.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简称“四新”)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由各职能部门或车间负责组织实施,整车制造部配合,然后班组进行岗位教育,接受培训人员填写《员工安全教育记录卡》中的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情况,在“备注”栏注明“四新”教育。
5.6.5“四新”教育内容包括: a、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新材料的生产特点和性质。 b、新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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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d、遵守劳动纪律。 5.7职业健康教育 5.7.1培训对象与方式:
a、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b、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c、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员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重新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5.7.2 教育内容为:
a、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b、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c、职业卫生管理和防护相关知识; d、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e、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5.7.3 接受培训人员所在部门在《员工安全教育记录卡》中“安全教育”记录培训情况。 5.8全员教育
公司每年以国家安全法规、企业安全规章、企业安全情况、通用安全常识、安全宣传内容等作为教材,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以上培训,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完善安全知识。
5.9 需送外培训、临时培训计划、有关培训过程的管理、培训效果评价均参照《员工培训控制程序》执行。 6 相关件/支持性文件
6.1《员工培训控制程序》(QP/SGMW 6.0.02-2005)
6.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B/SGMW.G 0616.S-2013 (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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