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聊斋志异》看清初对同性恋的态度
同性恋在中国的历史悠久,但是在明清时期却达到了一个“顶峰”。这种现象必然反映在当时的文学作品当中。而说起清初的文言文小说,《聊斋志异》是不可忽略的一部作品,其中关于同性恋的记载正是当时社会和世人态度的一个缩影,结合当时提及同性恋的文学作品来观察清初文人对同性恋的宽容及反对态度。
一、清初对男性同性恋的相对宽容态度 (一)“男风”盛行的时代
男性同性恋在历史上存在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汉代。《万历野获编》二十四卷“男色之靡”条详述了明代同性恋盛行的情形:“宇内男色,有出于不得已者数家。按院之身辞闺阁,阁黎之律禁奸通,塾师之客羁馆舍,皆系托物比兴,见景生情,理势所不能免。又罪囚久系狸秆,稍给朝夕者,必求一人作偶。”“至于习尚成俗,如京中小唱,闽中契弟之外,则得志士人致要童厮役,钟情年少押丽竖若友昆,盛于江南而渐染于中原。”《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以及《闽都别记》等都有相关的记载。在当时,甚至还出现了专为同性恋服务的场所――男院,同性恋在社会上被视为是一种普通的行乐方式。 (二)清初对男性同性恋的态度 1.对“男男恋”宽容
从《聊斋志异》篇目所写之多可看出对男男恋的态度总体上是宽容的。蒲松龄在《侠女》一篇中也认为,只要不影响正常的夫妻生活,蓄个男宠也没什么不可。在《男妾》中甚至还写道:“苟遇知音,即予以南威不易也。何事无知婆子,多作一伪境哉!”不只是男人,在《聊斋志异》中出现的部分女性,如侠女、封三娘等等也是认可对于蓄男宠。作者在对待同性恋现象的态度上是有一定超越性的,对同性恋持宽容、认同的态度,摆脱了过去视同性恋为异类因此时常带有的那种窥视、暴露、猎奇、欣赏、把玩的姿态,而把该现象看作是跟男女相爱一样自然、正常的现象,只是强调也要有正邪之分而已。 2.虽然宽容,但仍然持反对态度
尽管当时男风盛行,人们早已习以为常。但这并不代表人们就已经赞同同性恋。在当时社会,儒家的禁欲主义仍然是当时的主流思想。从更深处看,还是反对同性恋。蒲松龄在《黄九郎》最后写的那段判词,“男女居室,为夫妇之大伦;燥湿互通,乃阴阳之正窍。迎风待月,尚有荡检之讥;断袖分桃,难免掩鼻之丑。人必力士,鸟道乃敢生开;洞非桃源,渔篙宁许误人?今某从下流而忘返,舍正路而不由。云雨未兴,辄尔上下其手;阴阳反背,居然表里为奸。华池置无用之乡,谬说老僧入定;蛮洞乃不毛之地,遂使眇帅称戈。系赤兔于辕门,如将射戟;探大弓于国库,直欲斩关。或是监内黄鳢,访知交于昨夜;分明王家朱李,索钻报于来生。彼黑松林戎马顿来,固相安矣;设黄龙府潮水忽
至,何以御之?宜断其钻刺之根,兼塞其送迎之路。”可看出,同性恋违反了天道,主人公不会有好下场。在其余篇目中,只要涉及到男性同性恋,基本上最后都没好下场。当时人们还是认为正常的伦理还需男女结合,而同性恋违反了阴阳五行。黄九郎代作蹇修,使何子萧抱得美人归,以异性婚姻中止了同性恋情。世人对同性恋在宽容的态度之中,其中也夹杂着复杂的反对情绪。 二、清初对女性同性恋的反对态度 (一)女同性恋的处境
在清初,女性依然是处于较低下的地位,男性能够通过包养男宠作为一种精神的宣泄途径,但女性却没这种权利,况且女性在当时的婚姻状况及爱情都由不得自己做主,所以包养一个“女宠”是没可能的事情。作为女性,无论有何等才德,都很难在一个男权社会独立生存,必须依靠男性。女性处于底层地位,女性同性恋是反抗封建制度的一个特殊途径。女性同性恋的风气并不像男风那样盛行,甚至处于一种不为世人所耻的地位,女性同性恋十分隐晦。如《怜香伴》中崔笺云与曹语花、《聊斋志异?封三娘》中封三娘与范十一娘的同性爱均寄居于一夫多妻的传统婚姻模式中,引不起人们的注意;再则,封建男权社会中,男人拥有绝对多数的社会资源和性资源,仍不满足,还要占有男色,怨女旷妇在男人处找不到爱与性的出路。” (二)清初对女性同性恋的态度 1.作家多采取回避态度
在清初,描写女同性恋的作家是少之又少。作家在描写女性同性恋时还要接受世人的目光。另外,蒲松龄当时的写作素材多为民间搜集,而女性同性恋的题材世人较少拿到公共场合议论,所搜集到的素材较少。因此,在《聊斋志异》中,只要一提到女性同性恋,不论是描写手法还是所反映的态度,要么一笔带过,要么暧昧不明。另外在那个社会,女性起着传宗接代的重要任务,不论是否有同性恋的倾向,前提必须与男性相结合,而跟女性则违背常理。在世人眼中,女性同性恋是一种违背常理的现象,是不为人所启齿的事情。所以作家构思的时候,不敢像描写男性同性恋那样大幅度去渲染,而是采用一种回避的态度。 2.多认为是精神追求,与“性”无关
在《聊斋志异》中可看到,所呈现出来就只有精神方面的内容。清初的女性同性恋多为闺房情谊,追求的是共同的兴趣爱好,谈天说地的精神恋爱,而没有像男性那样有着包养和被包养的关系或是无所顾忌地进行性行为。较之男性同性恋,女性同性恋之间的这种爱恋是建立在相似的兴趣、爱好等精神层面上,基本上摒除了男性同性恋所经常面临的情欲尴尬。因此,女性在爱情上有了独特的精神性,审美性。建立在精神性、审美性基础之上的女性同性恋,双方由于超越了世俗,摆脱了肉欲,因此能够平等相处。在《封三娘》一文中,封三娘与范十一娘在诗文上有共同的兴趣,经常在一起讨论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3.结局都是悲惨
在《聊斋志异》中,所有女同性恋的结局都是悲剧。像《嫦娥》《封三娘》等篇目两位主人公最后都不能生活在一起。在封建的年代,女性同性恋为世人所不容,悲惨性不可避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状况不可能发生,和女性的恋情更是偷偷摸摸见不得光,更何况与女性的爱情只是寄托在精神上,没什么实质的发展。再其次,女性受到了“三纲五常”的教育,在心理上其实对同性恋也有一种隐约的排斥,理智上也是无法接受同性恋的。所以女性同性恋的结局注定失败。 4.大部分为双性恋
在蒲松龄心目中,男女之间的爱情仍然占首位,但女性同性恋又存在,所以多表现出双性恋。像《封三娘》一文,范十一娘在与封三娘交往过程中还存在着自己的婚姻。清朝初年,女性的婚姻是由父母决定,还承担着传宗接代的任务,为男性的思想观念已深深地扎根在当时女性的头脑里。所以与男性的“爱情”是摆在第一位,然后是与女性的恋情,甚至都不承认与女性是一种爱情的表现,于是便出现的女性同性恋是双性恋。
三、《聊斋志异》所反映的清朝初期人们对男性同性恋与女性同性恋态度的对比
清朝初期的人对男性同性恋和女性同性恋的态度有着截然的不同。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男性同性恋的宽容,以及对女性同性恋的规避和反对,另外对两者的下场也截然不同。对男性同性恋的不幸下场多采取的同情的态度,而却认为女性同性恋的下场
是咎由自取。当时社会产生这两种不同的看法。是因为女性当时处于底层的地位,世人对其关注度不足。在另外男性同性恋中也存在着阶级的不同,不是平等的地位,才会存在着娈童一说。 四、结论
清初虽然还受到儒家禁欲主义的影响,但总体上对同性恋的态度是比较宽容。对同性恋的态度上来看可以说清初整个社会风气和思想在某种程度上的开放,也为清朝中期发展为称霸一方的帝国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