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5、下列选项中哪些是专利法规定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 A.专利权人制造或经专利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销售该产品的
B.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C.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制造的?D.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6、我国的商标注册实行( )原则。
A.使用在先?B.申请在先?C.申请单一性?D.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
7、股东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自由转让其股份,但不得违反法定的限制。下列( )等是公司法中对股份转让作出的限制。
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监事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经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任职起4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10年内不得转让
8、( )等是任何公司在设立时都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A.必须有发起人 B.必须有资本
C.必须制定公司章程 D.必须在登记前报经审批
9、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丙企业为担保人。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破产申请后,乙银行申报了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丙企业的担保义务从申请破产之日起终止 B.乙银行以丙企业承担的担保债额为破产债权
C.乙银行在参加破产分配后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甲企业要求清偿 D.丙企业可要求甲企业补偿其向乙银行已清偿的担保债额,用于破产分配
1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权人中,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的有( )。
A.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
D.兼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的债权人 C.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的保证人 D.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四、判断题:
1.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不可以申报。 ( )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4、破产法适宜用于国内的所有企业。 ( )
5、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6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行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
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
8、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
9、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且应同股同权。 ( ) 10、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
五、案例分析题:
1、陈文雄是四海贸易公司的业务科长。1992年6月因其个人的债务需要用钱,找到吕国栋,说是因公司的业务需要借款5万元,吕国栋同意借款,但要求陈文雄提供担保。陈文雄找到他的小学同学王卫东,说是因四海贸易公司的一笔业务很紧急,由于资金不足需向吕国栋临时借钱5万元,7月份就可以偿还,请求王卫东为借款作担保。王卫东由于与陈文雄从前有同学关系,而四海贸易公司实力雄厚,遂同意作担保。王是当地有名的个体户,资金充裕,吕国栋见王卫东是保证人,遂同意借款。吕国栋与陈文雄签了5万元借款合同,在借款人一栏,陈文雄填上了四海贸易公司,并签了自己的名字,没有盖公司公章。在保证人一栏,王卫东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陈文雄拿到款后,即用以偿还其个人债务。现借款期满,陈文雄无力偿还借款,吕国栋要求保证人王卫东还款,王卫东则认为自己是被欺诈而担保的,拒绝代为偿还。
问:
(1)本案涉及哪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本案中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本案中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2、王涛于1994年7月15日晚骑自行车上夜班,途经某工厂门前的公路时,突然发现前面路上的井盖已经塌落,但终因距离太近来不及躲避而摔倒,造成“下颔骨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后果,花去医疗费4500元。经过调查,该井盖是市政公司于1个月前更换的,更换时该井盖有不明显裂纹,但因井盖已用完,施工人员认为一般不会影响使用,就没有对该井盖再换新的。出事当日上午,问:工厂的一超载汽车进厂门时将该井盖压塌,但工厂既未告知市政公司,也未设置示警标志。问:
王涛所受到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1986 年 12 月,某摄影冲印公司门市部陈列两部日本产“美能达 X — 500 型” 照像机欲出售,每部标价 1085 元。某摄影协会会员王某受好朋友李某之托代买照像机,当他来到摄影冲印公司门市部看到陈列的照像机后,认为该门市部的“美能达 X — 500 型” 照像机物美价廉,性能优越,就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好朋友李某。李某认为王某是专业摄影人员,对挑选照像机比较内行,自己对此是门外汉,就把钱交给王某让其代买。王某拿钱后就到门市部买了一部上述型号的照像机,发票金额为单价 1085 元人民币。当日,另一部美能达像机也被别的顾客买走。两天后,门市部又去库房领照像机,发现他们前几日售出的“美能达 X — 500 型” 照像机的零售价应为 1850 元。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该门市
部的营业员在更换像机标签时,误将 1850 元写成了 1085 元。门市部立即通过多种途径找到了王某,但另一顾客没有找到。门市部要求王某再补交购买像机的差价 765 元或者将像机退回。王某则向门市部的领导解释说,照像机是代好朋友李某购买的,现已交给了李某,如果你们向要回像机,去找李某好了。门市部工作人员又找到李某,李某则称像机买回后由于其妻子认为价格太贵,买这样贵重的东西放在家里也没有用,便在自己经营的书画工艺社以 1100 价格转卖给一外地旅游客人,他也并不认识这个人。门市部要求李某补足差价,李某又称像机是委托王某代买的,他本人不懂像机,也不知道价格有误,如果要补差价,他只能退出多卖的 15 元钱。门市部又找到王某,坚持要求王某补足差价款或退回像机,理由是王某是专业摄影人员,应该知道这种型号像机的价格,这少交的像机差价 765 元属于不当得利,应该退回。王某则称像机虽然是自己购买的,但他是按照门市部所标价格购买的,错标价格属于门市部的过错,与他无关,况且现在像机的最后已不知去向,不可能退出像机或补付差价,拒绝了门市部的要求。门市部无奈,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和李某补足差价或者退回像机。问此案如何处理?
4、灰灰公司1998年10月被法院宣告破产,经清点主要财产有:厂房两幢、办公用两层小楼一幢、五套生产线、轿车两辆、货车三辆、部分债权。经进一步核查,清算组确认了以下事实:1、灰灰公司在1997年5月与A银行签订的300万元的贷款合同中,将两幢厂房及办公用房一并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灰灰公司尚未归还该贷款。经评估,两幢厂房及
办公用房现值为270万元。2、有一辆轿车和一辆货车是灰灰公司向B公司租用的,灰灰公司尚欠半年租金未付。3、C公司常年经销灰灰公司产品,灰灰公司尚欠C公司广告费12万元,C公司则欠灰灰公司8万元货款。
请问:(1)A银行可行使何种权利?如何行使? (2)B公司可行使何种权利?如何行使? (3)C公司可行使何种权利?如何行使?
(4)A、B、C三银行、公司的剩余债权如何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