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机构
改革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武发[2005]10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18 【实施日期】2005.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武发[2005]10号 2005年5月18日)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武汉跨越式发展的客观要求。机构改革涉及到机构的撤并和重组,涉及到职能的调整和分配,涉及到人员的安置和分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 1 / 2
级各部门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
识,要严肃各项纪律,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三定”,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03〕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县(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鄂办发〔2004〕36号)的要求,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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