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油耗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促进驾驶员改善驾驶技术,鼓励驾驶员节约燃料, 特制订本办法。 一、 考核原则
不同的收运线路,不同车型,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 二、 考核对象
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指标。 三、 奖惩对象
每辆车的两名主班司机。 四、 考核标准
同一线路同一车型的车辆,车辆的每月百公里油耗采用实际的平均百公里油耗 和一定的浮动比例相结合的考核标准。 1平线车辆(型号:
)百公里油耗的浮动范围
本月的实际平均百公里油耗X
百公里油耗的浮动范围
本月的实际平均百公里油耗X 月平均百公里油耗为 7
月份平均百公里油耗浮动范围
本月的实际平均百公里油耗X 2平线车辆:(型号: 本月的实际平均百公里油耗X 例如:平南专线车辆:(型号 7 L/100KM 平南专线车辆:型号: 为
平专线车辆:(型号:
7
月份平均百公里油耗为
7
月份平均百公里油耗浮动范围
L/100KM平南专线车辆:(型号: 为
3奖惩范围和奖励金额
高于百公里油耗浮动范围上限的,给予处罚,处罚金额为油费的 50% 低于百公里油耗浮动范围下限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油费的 50 % 五、 考核工作分工
1、 车队定期(,每月5日)统计每辆车,(上月)的加油量,交统计员。
2、 综合部定期(每月6日)统计每辆车(上月)每个驾驶员的行车单数、行驶里 程数、百公里油耗
3、 统计员定期:(每月7日)将上月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送办公室审核 4、 办公室每月8日公布经总经理审批的每辆车油耗考核结果。 六、 例外情况
1、 因机动司机个人因素(违规操作、不当操作、未及时反映问题等)而影响油 耗,主班司机可向该线路线长反映,一经查实,非正常油耗由机动司机承担。
2、 因车辆技术或质量问题影响车辆油耗,当班司机务必及时向该线路线长、 车间主任反映情况,并跟踪落实解决车辆技术和质量问题,但所影响的油耗数 量仍计入考核油耗。
3、 车辆用来包车或其他用途等特殊情况增加的油耗,由借用车辆的部门负责 人核实,可以增加相应的营运公里。
七、 因政策、路况等客观因素影响,造成车辆油耗波动的,考核标准将适时进行 调整。
八、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