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供销科科长是公司生产用物资、设备采购和产品销售及回款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供销科科长要掌握公司生产用物资、设备的管理要求和产品标准。供销科科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公司原材料及时供应的同时,有效地开辟销售市场。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指导、指挥、协调、监督管理,坚决抵制各种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
第2条 负责物资材料的供应及库房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材料采购计划、应付款的审查;处理与协调和供应商的关系;组织对物资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及组织合同评审;节约采购费用,降低库存资金的占用量,提高经济效益。
第3条 负责组织制定供应和产品销售、入库、出库、仓库保管制度。明确销售标准,建立健全销售管理网络,认真做好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第4条 负责组织编写年、季、月销售计划,适时合理的签订供货合同,确保销售计划指标完成。节约销售费用,及时回笼资金。加速公司资金周转。
第5条 负责与客户联络,及时编制汇总产品需要量计划。组织产品的运输、调配,完善发运过程的交接手续。
第6条 负责编制销售统计报表。做好销售统计核算的基本管理工作。建立和规范各种原始纪录统计台帐、报表的统计程序。汇总填报年、季、月度的销售统计报表,及时写出销售统
计分析报告。为公司领导决策服务。
第7条 负责抓好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掌握市场动态,积极适时合理有效地开辟新的销售网点。努力开展业务渠道。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第8条 负责与客户沟通,双方在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寻找最佳解决方案,提高企业信誉。
第9条 负责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走访用户。 第10条 负责抓好供销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杜绝经济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 责任追究
第1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供销科科长通报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 未按照有关规定采购物资,致使不合格物资投入生产,导致安全事故的。
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㈢ 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 未按规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供销科科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进度,供销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未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擅自采购物资的,供销科科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在分管人员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供销科科长负领导责任。
第16条 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公司财产受到损失的,
供销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不能按公司要求完成销售任务的,供销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对于上述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