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煤炭发展计划
第一章 概述
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期间,上海经济平稳较快进展,“四个中心”框架差不多成型,社会民生连续得到改善,上海能源消费结构不断完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5年以来,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市政府的要求,本市加强了对煤炭经营行业的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能源对经济和都市进展的制约依旧存在。为保证上海能源供应安全,进一步改善本市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煤炭经营行业规范有序进展,特制订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煤炭经营监管方法》(2004年12月27日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公布)
4、《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配套的重点专项规划
5、《上海市都市总体规划(1999年-2020年)》 6、《上海市都市总体规划(1999年-2020年)中近期建设行动打算》
三、规划范畴与期限 规划范畴:上海市行政区域 规划期限:2011年-2020年
第二章 煤炭经营行业进展现状
一、经济进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本市国民经济连续进展,按可比价格运算,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1%。2010年本市实现生产总值16872.4亿元,按可比价格运算,比2009年增长9.9%。
二、煤炭供应消费情形 1、煤炭消费情形
“十一五”期间,本市煤炭消费量年均增长1.9%,总体出现缓慢攀升态势。2010年消费量5843.8万吨,比2005年增长10.1%。其中,2009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夏日高温天数减少,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比上年下降3.5%;2010年,为保证世博会顺利举行,上海及时投运电力机组,以及金融危机后经济出现复原性增长,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比2009年增长10.2%。
表1 “十一五”本市煤炭消费情形回忆
2005 2006 5143.1 57.4% 2007 5259.5 51.5% 2008 5497.9 50.7% 2009 5305.2 49.0% 2010 5843.8 40.7% 消费量(万吨) 5305.8 占能源消费总量64.5% 的比重
2010年,本市煤炭消费总量为5843.8万吨,要紧用于加工转换投入和终端消费。
其中用于加工转换投入的煤炭为4726.8万吨,占煤炭消费总量的80.9%。其中,发电投入占消费总量的58.5%,炼焦投入占16.7%,供热和制气分别占5.5%和0.1%。
表2 2010年本市按用途分煤炭消费情形
发电 供热 321.4 5.5% 炼焦 975.9 16.7% 制气 5.8 0.1% 原材料 146.1 2.5% 终端燃烧 958.4 16.4% 消费量(万吨) 3418.6 占比 58.5% 本市用于终端消费的煤炭为1105.0万吨,占煤炭消费总量的18.9%,比2009年下降0.1%,这是终端煤炭消费首次显现下降。从产业消费构成看,第一产业终端煤炭消费仅2.2万吨,占终端消费总量的0.2%;第二产业消费量963.2万吨,占终端消费总量的86.2%;第三产业消费量为93.0万吨,占8.4%;其余为居民生活消费,消费量为46.7万吨,占4.2%。
本市2010年重点电厂用煤3154.7万吨,比上一年增长29.9%,增幅明显。为保证世博会用电需要,本市2010年净增火力发电机组321KW。其中,漕泾发电厂新增2台100万KW机组、吴泾热电厂1台30万KW机组投产、石洞口第二电厂扩建2台66万KW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