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定向 非全日制非定向 非全日制定向
不转入 派遣至定向单位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地区 派遣至就业单位 派遣至定向单位 全日制定向协议或少数民族骨干协议 非全日制非定向协议 非全日制定向协议 须转入 不转入 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所有定向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于4月20日前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录取为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3年以上学习的请假条。
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享受奖助学金。 (二)拟录取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拟录取。 1、总成绩排名在各学科专业录取名额范围内。 2、推荐免试生或经初试达到国家分数线并通过复试。 3、复试成绩合格。
4、政治审查结果符合要求。 5、体检结果符合要求。 (三)录取办法
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各学科专业按照初、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一志
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规则分别排序。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在我校研招网和中国研招网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未达到复试总分60%者。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未达60%者。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的考生。
5、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1、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试行)》(中地大研发〔2017〕94号)等文件执行。
2、推荐免试硕士生入学第一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不受等级比例限制,第二学年起参加统一评定;全日制设计学统考生(委培定向除外)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8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20%;全日制其他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全日制非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学院按学科专业及类型对考生进行分类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8万元/年,按3年收取。最终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将于考生入学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享有校园一卡通等其他权利。
(五)调档及政审工作
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调档政审函发给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发给考生转交);学院收到考生政审材料和档案后,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将其档案退回原地;待开学后,将应该收齐的考生档案整理、登记后与校档案馆交接,存档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为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请考生务必选择邮政EMS寄送相关材料。 十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可以提前与导师取得联系。导师的相关简历与联系方式可访问艺术与传媒学院网站。但导师的确定需在入学报到后经双向选择后确认。
2、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规定:2019年研究生复试收取研究生复试费100元,由学院在考生资格审查时代为收取,集中交学校财务处。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鲁磨路388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电 话:027-67883476 E-MAIL: yjs21@cug.edu.cn 十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办:027-67885153
学校纪委监察处:027-67884345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