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中:Phg——谷物烘干机每年烘干总批次,总批次由各省确定,并提供依据;
Wcd——辖区内除收储体系外所保有的谷物烘干机械总吨位(万t); W——纳入评价的主要农作物单季最大总产量(万t)。 4.4 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D
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是指辖区内纳入评价的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处理面积与纳入评价的主要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的比值。
D=100%×Sjj/Sqz
式中:Sjj——秸秆机械化处理面积(hm2),包含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和机械化秸秆捡拾打捆面积,其面积不重复统计。
Sqz——主要农作物总种植面积(hm2)。
4.5 农机装备配备科学合理,可满足辖区内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需要
县域相关农机装备保有量、单机作业量与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机械作业面积等相匹配;大中拖占比、高性能农业机械占比较高。大中型拖拉机是指功率在14.7kW及以上的拖拉机,其中:大型拖拉机功率73.5kW及以上,中型拖拉机功率14.7-73.5kW。高性能农业机械是指相对于传统农业机械在功率、节能、效率、复式作业功能、作业质量、自动化程度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的农业机械。
4.6 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服务能力强,农机社会化服务有效覆盖
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拥有多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具备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作业服务面积逐步提高。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数量及服务覆盖能力,能有效满足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需求。
4.7 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清晰可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
主要农作物生产有成熟的技术路径与种植模式,并有机具种类与数量配套方案,有具体的机械化作业规程,农机农艺融合度较高;种植大户和广大农民认可,生产模式被广泛应用。
4.8 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相关措施,推动机制高效
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全程机械化工作,把推进全程机械化纳入本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发布政府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推进
措施,建立有考核督查机制;有效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农业系统各相关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将全程机械化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绩效考核,形成高效的推动机制;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出,加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投入力度。
4.9 技术示范推广和培训宣传有力,效果显著
有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时召开技术推广现场会,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和技术推广;以种植大户、农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技术新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及时采集发布农机化生产技术和作业供需信息,宣传全程机械化建设成果、工作动态,营造推进全程机械化的良好氛围。
4.10 农机化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形成合力
农机化主管部门与农机推广、监理等机构健全,职能清晰,形成分工协作推进全程机械化的工作机制;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制定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的时间表、任务图及保障措施;成立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小组,有效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