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郑建〔2007〕102号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考评费测算核定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考评费测算核定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到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九日
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考评费测算核定规定
(试行)
整理版
.
第一条 为加强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改善施工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印发的《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06]82号)以及《郑州市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郑建[2007]8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古建园林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和拆除工程也参照本规定。
第三条 根据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06]82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以下简称“现场考评费”)是指企业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实施需要测算核定超出基本费部分的费用。 第四条 现场考评费测算核定的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附件一)。
第五条 现场考评费实行单项工程测算制度。承包单位应做到事前计划、单独核算;发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认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过程监督;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测算核定、签发费率。
第六条 承包单位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单独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方案应包括相关设施的施工简图。在开工前报发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并编制安全文明措施费拟投入明细。 第七条 承包单位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和安全文明措施费拟投入明细,在工程开工后15日内到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安全文明措施费拟投入明细超出基本费的,同时领取《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测算申请表》(附件二)。
第八条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投入的计量工作。
第九条 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实施,施工过程中如必须改变方案的,应在改变的措施项目施工前报发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 第十条 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认证。对承包单位已落实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发包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
整理版
.
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已完成的工作量和所发生的费用,并签认《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投入计量认证单》(以下简称“《计量认证单》”)(附件三)。
第十一条 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计量认证单》。施工合同无约定的,可按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量确认条款约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进入工程现场检查时,应调阅已完成的安全文明措施项目的计量报告《计量认证单》。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未对已完成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计量的,安全管理机构应责令其进行计量认证。
承包单位在申报安全阶段性评价时应附《计量认证单》,否则安全管理机构将不予评价。
第十三条 承包单位在申请安全阶段性评价的同时,应向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申请,由其对现场已完成的安全文明措施项目进行阶段复核,其中建筑工程应包括基础阶段和主体阶段。
第十四条 承包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方案施工完成后,需持《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测算申请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考评费测算核定申报资料要求》(附件四)的要求,报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并附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单位投标预算书;
3、经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批准的方案变更;
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汇总表》(附件五)和《计量认证单》及计算书、图片等资料;
5、建设工程项目阶段性安全评价表。
第十五条 承包单位需对其提供的测算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计取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
第十六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依据承包单位按第十四条规定提交的完整资料,结合现场复核情况,对报送的数据进行详细审查,测算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考评费费率。并签发《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核定费率函》(附件六),其中考评费费率测算基数为投标预算的综合基价或人工费。
第十七条 按本规定应测算核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的工程项目,应在工程竣工备案时提交《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核定费率函》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使用情况证明。
整理版
.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
二、《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测算申请表》 三、《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投入计量认证单》 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考评费测算核定申报资料要求》 五、《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汇总表》
六、《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核定费率函》 附件一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
1、现场围挡:在市区主要道路设置的不低于2.5米高的围挡;一般道路设置的不低于1.8米高的围挡。围挡材料可采用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
2、五板一图:在进门处设置的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3、场容场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的明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出入大门设有的企业标识;道路畅通;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绿化。
4、材料堆放、操作加工棚: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识的标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用覆盖的措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分类标识和存放的设施。
5、现场防火: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的各种消防器材及设施。
6、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的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费用。
7、办公、生活设施;工地的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 8、配电线路:采用TN—S系统配备的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按要求架设的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或电缆等防护设施;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
整理版
.
电线路,设置的木质、塑料等绝缘体防护设施。
9、配电箱开关箱: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配备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
10、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的设施。
11、楼面楼梯阳台边防护:楼面、屋面、阳台等临边用的密目式的安全立网;作业层另加的两边防护栏杆和踢脚板;楼梯边设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栏杆,踢脚板。 12、门道洞口防护:通道口设的防护棚;两侧沿栏杆架用的密目式安全网;通道口,预留洞设置的全封闭木板;短边超过1.5米长的洞口四周设有的防护栏杆;电梯井口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设置的安全平网。
13、高空作业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设置的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高空作业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操作平台;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14、其他与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设施的项目。
整理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