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红外体温计 型号、规格 JN-30 结构及组成 由红外传感器、电路组件、塑料外壳组成。 产品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适用于通过测量额头的热辐射来显示被测对象的体温。 2. 性能指标 2.1 外观与结构
a)红外体温计外形应端正。表面应光亮整洁,不得有锋棱、毛刺、破损和变形; b)红外体温计控制面板上的文字和标识应准确、清晰、牢固; c)红外体温计的控制和调节机构应灵活可靠,紧固件应无松动; d)红外体温计的功能键应有明确的标记、指示; e)显示屏的显示字迹应无乱码、错码及少笔划的现象。 2.2 温度显示范围
红外体温计人体模式的测量温度显示范围为 32.0℃~42.9℃。 2.3 最大允许误差
2.3.1 规定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红外体温计在 35.0℃~42.0℃的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0.2℃。
2.3.2 规定温度显示范围外最大允许误差:红外体温计在 32.0℃~34.9℃、42.1℃~ 42.9℃的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0.3℃。 2.4 抗跌落性
红外体温计从垂直距离为 1m 高处以三次不同起始姿态自由跌落到一个硬质表面上后应符合 2.3.1 的要求。 2.5 指示单元 2.5.1 分辨力
红外体温计显示器的温度显示分辨力为 0.1℃。 2.5.2 显示
红外体温计显示器上的数值高度至少为 4mm。 2.5.3 高低温提示功能
当测量结果小于 32.0℃时,出现“Lo”提示;测量结果大于 42.9℃时,出现“Hi” 提示。
2.5.4 低电压提示功能
当屏幕出现低电量符号时,电池电压应在 2.5V±0.2V 范围内。 1 / 2
2.5.5 记忆功能
红外体温计应有记忆功能,能保存不低于 32 次的最近测量记录。 2.5.6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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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体温计具备以下两种测量模式: a)人体模式; b)校准模式。 2.6 自检功能
红外体温计应具有自动化的自我检测功能,开机时显示屏全屏字幕点亮,即完成自检程序。 2.7 自动关机功能
红外体温计应具有自动关机功能,自动关机时间为 20s±5s。 2.8 清洁和消毒
对红外体温计进行清洁后,红外体温计应符合 2.3.1 的要求,并且其外壳上的标识应不受影响。 2.9 技术/使用说明书
红外体温计的技术/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温度显示范围、温度单位、最大允许误差、正常工作和贮存条件; b) 校准模式和估算模式的转换方法,并列出对应部位偏移和用于计算估算模式的相应统计方法;
c) 被测对象的人群、身体部位、和体温计的临床准确度或临床偏差。 2.10 安全要求
红外体温计应符合 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 1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要求。
2.11 电磁兼容性要求
红外体温计应符合 YY 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 1-2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的要求。 2.12 环境试验的要求
红外体温计应符合 GB/T 14710-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中气候环境试验Ⅱ组、机械环境试验Ⅱ组及表 1 的要求。运输试验、电源电压适应性试验应 符合 GB/T 14710-2009 中第 4 章、第 5 章及表 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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