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则汇总(整合了减持新规)月
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52017年干规定》,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就相关人员减持行为“《实施细则》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圳他山咨询以此为出发点,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则进行归纳,以供各位查阅 一
减持的期限和数量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限售
上市交易之日上市前持有股份的股年不得转
上市交易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年不得转
上市交易之日3个月不得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限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主板中小板发行结束之日3个月不得转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权的投资者(主板、中小板中小板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主板且不属于以竞价发行方式认购股份的发行对象发行结束之日1个月不得转述需锁3个月的主体(主板、中小板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控股股东以不低于董事会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发行结束之日3个月不得转个交易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2
认购的(或者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90业板个交易日公司股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均价但不低90%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的(创业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前190% 板)限售期 上市公司收购
收购完成后12 收购人个月不得转让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个月内增持不超12,每30%6个月不得转让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股份限售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实际控制人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 个月不得转让36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而取得上市公司实际股份发行结束之日3个月不得转制权的特定对且对资产持续拥有权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股份发行结束之日3个月不得转的时间不1个月原实际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构成重组上市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3个月不得转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从该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特构成重组上市的除收购人及其关联人以外股份发行结束之日2个月不得转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1其他以资产认购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个月不得转
限售期、数量限股东减
任意连9个自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任意连9个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个月的,止减
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个月的,禁止
任意连9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特定股任意连9个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1个月内通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减持非公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50特发行股份股东同时为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合并算
大股东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之交易受让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的股让 以下协议转让中的出让方与受让方个月内的任意连9个自然日内通、减持后出让方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出让方为特定股东公司股份总数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无控股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相关决定为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的,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上市前,禁止减
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安机关,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禁止减 限售期、数量限董监高任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 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董监 作出之后未个月的,禁止减
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个月的,禁止 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相关决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上市前,禁止减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安机关,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禁止减 限售期、数量限董监高离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董监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公司股份总数25
申报离个月后1个月内通过证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占其所持有中小板公司董监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50%
个月内申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自申报离职之日1个月内不得转职的创业板公司董监1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个月至自申报离职之日1个月内不得转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创业板公司董监高
二、 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要求 股东类型
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3限售股上市流通前 所有限售股股东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 披露减持意向,减持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并披露减持计划 1、大股东; 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2、董监高; 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行动人; 重大事项的,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4、因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不再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 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股东及交易受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方(6个月内) 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或者未实施完毕的,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人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信托或其它管理方式,预计6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内减持5%以上的,应在首次出售2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信托或其它管理方式,持股变动1%创业板5%以上股东 的,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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