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客货
运场站及路网连接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财规[2015]1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5.05.25 【实施日期】2015.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客货运场站及路网连接公路建设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5]17号)
各市、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规范省级客货运场站及路网连接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路网络,优化路网结构,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江苏省公路条例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客货运场站及路网连接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1 / 3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25日
江苏省省级客货运场站及路网连接等公路
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说明
附件
江苏省省级客货运场站及路网连接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客货运场站及路网连接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路网络,优化路网结构,科学布局运输节点,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江苏省公路条例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客货运场站及路网连接公路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 2 / 3
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客货运场站及集疏散、连接和扶贫公路、
战备公路、撤渡建桥等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专款专用、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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